身为新月诗派代表的徐志摩对梁启超极为崇敬,在北大拜梁启超为师。
梁启超虽爱才如命,但却性格刚耿,率真诚挚,他喜欢爱徒徐志摩,但却看不惯徐志摩的私人生活。徐志摩留学英伦期间,结识了好友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徐对林一见钟情,便向发妻张幼仪递交了离婚通知书。
后来,因林长民父女均对徐志摩的人品“表示疑虑”,林徽因便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徐志摩随即转而追求京城有名的交际花、北京大学教授王庚的妻子陆小曼。
徐志摩经常陪陆小曼出入灯红酒绿的场合或游山玩水,一来二去,两人便产生了感情。陆为了徐而同王庚离了婚。不久,陆小曼便同徐志摩举行了婚礼。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坚决不同意儿子娶陆小曼。
后经胡适、刘海粟等人斡旋,徐父才勉强同意儿子再婚。但他提出: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1926年10月3日(农历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礼上,梁启超霍然站起,宣讲了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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