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与陆小曼
1922年,19岁的陆小曼离开学校,奉父母之命与王庚结婚。[6] 但在这桩婚事她完全是被动的。当蜜月的激动渐趋平静后,她渐渐发觉自己并不快乐,结婚第三年,王赓被任命哈尔滨警察局局长,王赓要小曼随同前往,陆小曼就到哈尔滨住了一段时间。但是陆小曼在哈尔滨住不习惯,不多时,与王赓两地分居,因此与丈夫在感情上更加淡漠了。[7]
由于王赓专注于工作和前途,陆小曼想去玩时,他就说:“我没空,叫志摩陪你玩吧。””王赓根本就不会想到这样处理会产生婚姻危机。就这样,徐志摩与陆小曼在王赓首肯的大好形势下一起玩耍。朝夕相处,日久生情。王赓调任哈尔滨警察局长后,徐志摩与小曼接触机会更多,使他们感情越陷越深。可是,我们相识在不该相识的时候。”陆小曼陷入无限的伤感。[8]
不久,陆小曼和王赓又发生了一次大的争执。陆小曼在众人面前,受到王赓的辱骂,声称今后再不回王家,陆定听后此事也非常气愤,表示支持女儿的行动。最终1925年与王赓离婚。1926年与徐志摩结婚。
然而她和徐志摩的再婚遭受到两方面的强大压力。一是陆小曼母亲的反对。二是与王赓签离婚协议。事后吴曼华十分生气。当时要办成这两件事都有相当的难度,但胡适最终都办妥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绅,他认为儿子离婚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过后不久,徐志摩只得亲自南下,跟父亲商量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大事。
徐申如说,徐志摩要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然而妻子张幼仪答应之后,其父徐申如还是不肯痛快地答应,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徐志摩也同时应允父亲三个条件。
婚礼上证婚人是梁启超,梁启超对徐、陆二人进行了训斥。梁启超的“证婚词”虽然有名,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徐志摩这个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但很明显,梁启超是带有私心的,对徐、陆也不公平。梁启超在婚礼上大骂新人,至少对这对新人是不吉利的,赵清阁就在文章中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为了争取有力的支持,他们请了维新派名流梁启超老夫子作他们的证婚人。原想借助着块盾牌抗衡一下封建势力,不期梁启超夫子也是一个以封建反封建的权威人物,他假惺惺同情徐志摩陆小曼的结缡,而又在大喜之日当众批评了他们的反封建行经,使得两位新人一时啼笑皆非,只好委屈地承受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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