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首诗,我特地查了字典,偶然,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时间副词,使之形象化,置入象征性的结构,充满情趣哲理,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的词。虽然诗只有十行,但是仍然让我回味无穷。其中似乎包含了他的一生,他与张幼仪的结合是偶然,与林徽因的恋情是偶然,和陆小曼的风波也是偶然;他学习金融是偶然,倾心康桥是偶然,最后,飞机失事更是偶然。
这首诗的意象已超越了自身。我们完全可以把此诗看作是人生的感叹曲。人生的路途上,有着多少偶然的交会,又有多少美好的东西,仅仅是偶然的交会,永无重复。那些消逝了的美,那些消逝了的爱,又有多少能够重来?对于天空中的云影偶尔闪现在波心,实在是“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更何况在人生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心与心之间有时即使跋涉无穷的时日,也无法到达彼岸。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方向,我们偶然相遇,又将匆匆分别。那些相遇时互放的“光亮”,那些相遇时互相倾注的情意,“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是现实的哀伤,人生的无奈。最好你忘掉”,其实是最不能忘掉。没有一点超脱,没有一点可有可无。有的是现实的哀伤,是一个真实的人,执着于生活的人,执着于理想的人,在屡遭失意中唱出的歌。憧憬与绝望,悲哀与潇洒,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是一个纯诗人的哀感。他的潇洒与飘逸,也多半是他为了追求典雅的美,节制自己的感情而来的。表达他对徽因的爱与不尽的追求。
虽然我只是高一的学生,但是我可以读出徐志摩的爱不是一般人那样,仅仅只是因为外表或一时的好感,志摩不同,他羡慕林徽因的才华,喜欢她的内在,虽然最后未能有结果,但是他的精神依然让我感动。读读他的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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