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姻在开始的时候就不被人们所看好,最终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姻也没能逃脱的了凄凉结局。而当徐志摩离去的时候,一切的争议都是浮云。
1926年10月3日农历7月7日,也就是传说中牛郎和织女相会的那一天,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兼具娱乐性和轰动效应的婚礼,这场婚礼曾牵动了当时中国文化界的几乎所有大腕。新郎是诗人徐志摩,风流才子,新娘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陆小曼,证婚人是梁启超,主持是胡适,参加者族繁不及备载,总之都是在中国近代史上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比起证婚人的祝词,上面那些盛况都只不过是过眼乱花了。在婚礼上,梁启超对自己的学生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梁启超的证婚词明着是对徐志摩,但他更看不惯的其实是陆小曼。在他第二天给儿子梁思成和媳妇林徽因的信中更可以看出来:“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很难),免得将来把徐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信中所谓的“那个人”,当然是指他看不惯的陆小曼。
1926年10月(农历九月九日),新婚后的陆小曼依公公之命随徐志摩离开北京南下,回到徐的家乡海宁硖石。在徐志摩给张慰慈的信中写到:“上海一住就住了一月有余,直到前一星期,咱们俩才正式回家,热闹得很哪。陆小曼简直是重做新娘,比在北京做的花样多得多,单说磕头就不下百次,新房里那闹更不用提。乡下人看新娘子那还了得,呆呆的几十双眼,十个八个钟头都会看过去,看得陆小曼那窘相,你们见了一定好笑死。闹是闹,闹过了可是静,真静,这两天屋子里连掉一个针的声音都听出来了。我父在上海,家里就只妈,每天九点前后起身,整天就管吃,晚上八点就往床上钻,曼直嚷冷,做老爷的有什么法子,除了乖乖地偎着她,直偎到她身上一团火,老爷身上倒结了冰,你说这是乐呀还是苦?咱们的屋倒还过得去,现在就等炉子生上了火就完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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