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伤心的人,也不得不吃东西。咒骂了女人、食物及其他人们追之不倦的事物之后十六个小时,丹顿来到街角的一家杂货店,吞了一份凤梨圣代,两份花生酱三明治,一块掺了麦芽糖的双层巧克力,外加一袋饼干。店里有个女孩。女孩坐下时,他瞥了一眼,站起来时他瞥了一眼;离开时,他瞥了两眼。付过账离开了杂货店,他朝北走去。这可是与他原来打算走的方向一百八十度的不同。他希望那女孩的步伐别迈得那么大,要从一街之遥一下子赶上去,他办不到。
“嗨!你也走这条路?”他说。他以为这个愚蠢的话引子,让他有机会再问:“你觉得某某怎么样?”或一些相当有意思的话。这一回这个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把头转过来,长长的睫毛对着他眨了眨,然后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假如你迷了路,”他又试了一次,“我可以告诉你你在那里,这个地方我住了好多年了。”
女孩仍然不为所动。他开始觉得困窘,不过还不到足以教他打退堂鼓的地步。
“左边是菲尔德宅子,”他说。
“自从菲尔德先生买下它以后,它就一直叫做菲尔德宅子。他们的女儿是一丝不苟型的,但儿子们却油里油气。现在你正经过一块'荒地',我们管这种地方叫'荒地'直到有人在上面盖房子为止。不过还是别期待了。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在这种地方停留的。”
女孩是没有停留。她有着清晰的侧轮廓,尖端微翘的俏皮的鼻子。虽然吃了闭门羹,丹顿的耳朵却痒了起来。每当有爱的钟声响起时,他的耳朵一定觉得酥痒。
“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们都不喜欢我。”
他心中呐喊着。
“我的'五点钟忧郁症'已经痊愈了,我敢打赌——”这完全是一次一厢情愿的打赌。女孩倏地向左转,丹顿的话凝在半空中。眼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一幢既长且广的房子里,他叹了口气。不过至少知道她是谁。她八成姓弗烈格,这片老格利斯渥德区是给弗烈格家租去的。这种安慰虽小,毕竟是丹顿需要的。而女孩始终没有回头。那天晚餐的时候,他母亲说:“丹顿,我很高兴你自己觉得好点了,但是你看起来不像。人不可能没有吃饭而不将饥饿的神情显示在神色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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