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森用两年时间完成《人民的名义》小说,先改编成话剧,后又改写成同名电视剧本,那么小说大家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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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写出腐败带给我们的切肤之痛
如今的电视剧里,无论神仙、妖怪,还是将军、侠女,全都在谈恋爱,从战国谈到民国,从深宫谈到深山……连现实题材的作品也无外乎痴男怨女穿着时装谈恋爱。我们的荧屏变得如此单调而肤浅,似乎除了爱来爱去就无事可做。此时一部题材严肃的正剧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将反腐败这一深刻的社会话题,用艺术的手段拉近老百姓切身的生活,或许我们是时候让电视荧屏回归真正的艺术了。而在不久前记者发现,同名长篇小说也被摆放在北京图书大厦醒目的位置上。
小说与剧本
绿海副刊:《人民的名义》这部作品,首先创作出来的是小说还是剧本?
周梅森:我一般都是先写小说再改电视剧。这样的好处是,小说在完成自身的线性文字叙事之后,也大体上框定了电视剧的基本走向。《人民的名义》虽也如此,但小说却写了六年未完成,主要是因为反腐作品出版、拍摄都受限,所以小说就写写停停的。若不是最高检影视中心三番五次督促,就没这部小说和这部电视剧的即时问世。我和影视中心十几年前有过愉快合作,就是电视剧《国家公诉》,这是又一次合作。
绿海副刊:分别创作剧本和小说时,您都是怎么考虑的?二者的不同是什么?
周梅森:小说是语言的艺术,要靠线性的语言来讲述故事,刻画人物,反映世道人心,这是作家的个体创作,谁也帮不上你的忙,谁也坏不了你的事,搞好搞坏都是你的事。电视剧不同,它是一门综合艺术,要各部门共同来创造完成,这是编剧必须明白的,一个好剧本要为导演和演员提供创造空间,不能扼杀属于导演和演员的空间,更不能是套路满满的“桥段本”“脑残本”,让导演、演员拿到剧本恨不得撞墙。
绿海副刊:除此之外,创作环境也有所不同吧?
周梅森:是的,电视剧是市场面最广的大众媒体,审查尺度最严。上次和最高检合作做《国家公诉》,有关方面审查了几个月,改了八百多处。另一部《绝对权力》改了七八百处,还差点被“枪毙”。这次不错,大形势变了,反腐题材的作品政策放宽了,审查比较顺利,还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的高度评价。但是,许多在小说里描写的内容,在电视剧里还是不能出现。比如,省委常委会那一章,小说把与会者真实心态写出来,电视剧则不行;比如小说中陈岩石向巡视组举报时激动之下死于心梗,电视剧里变成了和劫持者的对峙。当然这样也比较符合电视剧的戏剧性。
绿海副刊:取名“人民的名义”,有怎样的含义?
周梅森:腐败官员们满口人民,打着人民的旗号祸害人民,人民变得仅存名义而已。因此,我们的检察机关惩腐肃贪才要真正代表人民,以人民的名义将他们绳之以法。当时想叫《以人民的名义》,但这个剧名已被注册了,我们只好用现名,不过也好,这中性一些,也更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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