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杂文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短小精悍”,字数过长,无论是什么,都不是杂文了。
我想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何为杂文?第二个问题,杂文为何?
何为杂文?
汉语里第一次出现“杂文”这个词,是在南北朝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里,不过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杂文”不是一回事。《文心雕龙》里的“杂文”是把除诗词歌赋以外的其他文体统称为“杂文”,比如典诰誓问、吟讽谣咏等都叫杂文。这个定义很切合现在西方文艺学的标准。西方当然也有杂文,但英语里没有一个专门的词,与汉语“杂文”相对应。他们统称“essay”, “essay”包括一切非小说结构的篇幅不长、有议论色彩的随笔、报道、政论、小品文等。文学性很强,偏重抒情记事的散文,他们另有一个词叫“prose”。有时不得不用一个词来指称“杂文”这类作品时,就用“satirical essay”。
中国现代杂文是由鲁迅先生开创的。不过,他有时称“杂文”,有时称“杂感”,有时称“随感”、小品文等。中国现代杂文经他奠基,而后经几代人的努力,人们对“杂文”这种文体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而一致的看法,赋予了它相对稳定的概念内涵。
照我理解,杂文的“杂”有两层含义:首先指它的题材庞杂,它不同于某一领域专业知识分子的作品,也不同于一般小说家、诗人的作品。杂文家都是杂家,什么领域的问题都可能涉及。其次在性质上,它是一个杂交品。杂文说到底,是一种形象化的批评。因为要“形象”,它的语言就必须具有文学语言状物言事的能力;因为要“批评”,杂文又必须具有论文推理的特点。它有文学性,但不同于一般的散文作品,因为它是以议论为主的;它有论文的特点,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论文,它的表达是随意而文学性的。这就是杂文之所以为杂文的本质特点。它要求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描绘,以形说理,理在形中,使人通过生动可感的形象来接受它的道理。
先说逻辑性。杂文是文章的一种,写文章是要讲道理的,讲道理是要运用“逻辑”――这个人类通行的工具的。这个简单的道理有很多人不懂。鲁迅他们那一辈人出过国,留过洋,受过严格的西方科学训练,这一点比我们好。西方人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就讲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古希腊已经很发达了。中国传统哲学的逻辑是很混乱的,许多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气”“理”“道”“仁”“阴阳”“虚实”,谁能说得清?传统哲学都是拿故事来说事的,喜欢用比喻,但比喻都是跛足的,尤其喜欢类比,但类比多半经不起推敲。强调“忠”时,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但“天无二日”与“国无二主”有什么关系?强调“孝”时,说“幼羊跪乳,乌鸦反哺”,但“幼羊跪乳”与“孝”有什么关系呢?幼羊不跪下来能够得着奶吗?“乌鸦反哺”更是没有根据,网上找不着一张实景图片,有的都是画的。
当前有些杂文不讲逻辑,不懂逻辑推理的重要性。有的哥们儿宁愿装疯卖傻,把自己装扮成临死的贪官给领导写信,装扮成小偷给纪委写信,甚至不惜穿上花衣裳,说自己是小三,给领导的夫人写信。有没有用处?可能会有点,因为终究会弄脏对方的脸,让他们打喷嚏。但力量毕竟有限,不如真枪实弹有用。杂文家的真枪实弹是什么?就是事实和推理。人家要掩盖事实,我们就给掀开,呈现出来;人家不讲道理,我们就给他讲道理。有人说,他是流氓,你跟他讲道理有什么用?但问题是,他不讲道理,你也不讲道理,那你和他有什么区别?杂文家的本事就是摆事实讲道理。有时道理不能讲,或不能全讲,讲出来没处发表,但事实摆出来就行了,有时摆事实本身就是讲道理。
网上有人把中国人的逻辑缺陷,总结了五条:一曰,概念不清;二曰,不证而论;三曰,乱用类比推理;四曰,以偏概全;五曰,以圣人为依据。我看这些毛病杂文家多多少少都有。我也有。
再说文学性。这本来是中国杂文家的强项。杂文惯用的对比、联想、影射、讽喻、双关、夸张、反语等修辞手法都是汉语表达的优势。我们知道,英语是很科学的,语法明晰,词义准确,时态清楚,适合搞科研;汉语适合写诗,它很模糊,又不讲时态,常常弄得外国人一头雾水。但汉语表达婉转、曲折,讲究言外之意、境外之象,这不正是杂文的语言风格吗?
杂文家要学会利用汉语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充分体现杂文的文学性。我觉得还是应当多读古人的书。先秦诸子的文章,以现在的标准看,就是“杂文”,所以鲁迅说,杂文这东西“古已有之”。只有多读书,才能将古今知识贯通起来,然后巧妙地利用知识的相关性,来达到揭露和讽刺的目的。所谓的“借古讽今、指桑骂槐、声东击西、言近旨远”这些杂文家惯用的手段,更多是专制统治者压制言论、大兴文狱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一个好的杂文家就是要找出古和今、桑和槐、东和西、远和近之间的联系。
当下好多人写历史题材的东西,不就是要比附现在或在读者心中引发联想吗?这就是“知识的相关性”。但总的来说,当今的杂文家还是读书太少,知识面窄,当然就很难建立知识之间的广泛联系。因而,大部分作者做起文章来也只是就事论事,发一通牢骚、敲两句怪话而已。有的杂文兄弟甚至直接就是靠装疯卖傻、撒娇赌气来吸引读者的眼球的。久而久之,在普通读者的心目中,杂文就是“砸”文,它的重要标志就是怪怪地说话,杂文家就是牢骚满腹,见谁都不顺眼的主儿――好像天兄下凡的杨秀清。
杂文为何?
也就是为什么要写杂文,或,杂文是写给谁看的?一切文艺首先都是为自己的。如果说它对别人有益,那也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能引起另一些人的精神共鸣罢了。杂文也不例外,作为文艺的一种,它首先是为满足人类的表达需要。
过去老是强调杂文的“战斗性”,杂文是“匕首”“投枪”,甚至把这作为杂文的第一要素。现在看大可商榷。既是战斗,就得有敌人。抗战时期,敌人当然很明确,可是和平年月,“敌人是谁”就大费周章,敌人总是在变。如果每篇杂文都是一把“匕首”“投枪”,那么,敌人不是早就浑身血窟窿、体无完肤了吗?杂文没有那么大的能力,长期以来,我们赋予了它太多的、它根本无法完成的使命。
我赞成鄢烈山先生的“公民写作”。“公民写作”不是要打倒谁,拥护谁;它主张为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写作。首先是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写作。
杂文家也不要企图教导谁,改变谁。有一本书的书名起得好,《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这世上有两种睡觉的人:一种是真睡,真睡的人是怕打扰的;另一种是装睡,装睡的人是谁也叫不醒的。谁是装睡的人?就是那些把老婆孩子送往欧美,又给我们讲爱国的人;就是把贪腐来的钱存在国外,又说资本主义是万恶的人,等等。
我写作首先是因为我喜欢,我快乐。我不想叫醒谁,也不想改变谁。我只为自己活个明白。如果说杂文有启蒙的功效,那也首先是启了我自己的蒙。也许有人说,人家在装睡,你把自己的蒙启了,有什么用?我说,至少没有吃亏。至于人家醒不醒,你管不了。用一句酒场上的话说,就是“我干了,你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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