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动不动就揪她的头发,往她的毛衣上放苍耳,或是在她的铅笔盒里藏毛毛虫。
捕快张三,结婚半年。他好一杯酒,于色上寻常。他经常出外办差,三天五日不回家。媳妇正在年轻,空房难守,就和一个油头光棍勾搭上了。明来暗去,非止一日。街坊邻里,颇有察觉。水井边,大树下,时常有老太太、小媳妇咬耳朵,挤眼睛,点头,戳手,悄悄议论,嚼老婆舌头。闲言碎语,张三也听到了一句半句。心里存着,不露声色。一回,他出外办差,提前回来了一天。天还没有亮,便往家走。没拐进胡同,远远看见一个人影,从自己家门出来。张三紧赶两步,没赶上。张三拍门进屋,媳妇梳头未毕、挽了纂,正在掠鬓,脸上淡淡的。
“回来了?”
“回来了!”
“提早了一天。”
“差事完了。”
“吃什么?”
“先不吃。——我问你,我不在家,你都干什么了?”
“开门,擞火,喂鸡,择菜,坐锅,煮饭,做针线活,和街坊闲磕牙,说会子话,关门,放狗,挡鸡窝……”
“家里没人来过?”
“隔壁李二嫂来替过鞋样子,对门张二婶借过笸箩……”
“没问你这个!我回来的时候,在胡同口仿佛瞧一个人打咱们家出去,那是谁?”
“你见了鬼了!——吃什么?”
“给我下一碗热汤面,煮两个咸鸡子,烫四两酒。”
媳妇下厨房整治早饭,张三在屋里到处搜寻,看看有什么破绽。翻开被窝,没有什么。一掀枕头,滚出了一枚韭菜叶赤金戒指。张三攥在手里。
媳妇用托盘托了早饭进来。张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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