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松江区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上海松江区小学招生入学须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松江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通过访问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入学验证时间和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积极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松江区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松江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松江区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2021年起,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即从2022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类房产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以此类推,直至满5年。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因教育资源补充和调整,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有相应变化。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
2.入学信息登记。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本区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3.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4.公办小学入学方式。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情况,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分类梯度统筹”,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联系松江区特教指导中心备案(联系电话:021—57852662),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5.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3月19日,公布《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6.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根据《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实施。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2021年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公办小学验证。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松江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松江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依据《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实施。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松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当年度录取民办学校的儿童和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本区于5月19日—5月20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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