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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小学招生

望庐山瀑布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中山市古镇镇小学招生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中山市古镇镇小学招生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原则

  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原则,实行网上预报,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

  以下四类适龄儿童:

  ①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

  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

  ③达到市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

  ④符合我镇纳税大户、上规上限、高新企业等优待政策的入读公办学校,其他情况的通过电脑派位入读民办学校。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报名注意事项

  (一)跨区就读

  1、古镇居委会户籍(含新迁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要在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按居住房产证住址就近入学;(2019年6月份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的先后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实行跨区、跨片就近或靠近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镇户籍适龄子女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跨区就近入学的,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古镇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⑤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⑥在古镇购买且居住用满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或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4、由于近年我镇小区(楼盘)比较多,入住率高,分布不均匀,为了更好地有序安排,小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学校分配。

  (二)教育优待政策就读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5月25日—29日提交教育优待政策的有关资料(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港澳同胞子女按照《关于印发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学生按照《印发关于台湾学生在中山市中小学校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华侨子女按(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的父母,5月25日—29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可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索取)。全家港澳户籍在古镇无房产的、小孩是港澳户籍家长是外地户籍的,要办理积分入学。

  3、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能办理积分入学的先办理积分手续,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村居证明文件,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积分入学回执)。

  (三)积分就读

  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按“积分高低排序”,采用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的方式进行,遵循“居住地就近、靠近、跨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入读公办学校。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自选学校日期另行通知。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地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2、非本地户籍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5)《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古镇缴交社保的参保记录;

  (7)积分管理登记的积分回执;

  (8)自选学校确认表(市积分生)。

  (五)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六)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54号】文件规定: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招收法有古镇社保(截至报名前有六个月)或有古镇居住证的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确保解决我镇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超地域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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