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随迁子女入学指南
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崇州市随迁子女入学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登记时间
5月的工作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聚集,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登记工作将分时间段进行,各登记点将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时间安排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登记地点
(一)小学入学登记地点。崇州市外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到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学校就读的在大划小学、中山小学、锦江小学、济协小学、集贤小学登记,申请在其它镇(街道)学校就读的,到对应镇(街道)小学登记;崇州市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户籍地划片所属的小学登记。(说明:崇阳街道和崇庆街道为一个区域)。
(二)小学毕业升初中登记地点。已在崇州市小学就读且随本校升学的随迁子女在现就读小学登记;未在崇州市小学就读和需要申请在本市跨区域小升初的随迁子女在崇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
三、提交材料
(一)随迁子女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填报《崇州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镇(街道)区域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截止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的缴费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1日,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镇(街道)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集体宿舍产权及实际居住证明等)。
(二)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除提交上述材料第1、2条之外,还应提交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四、公布结果
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并发放《崇州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23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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