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和甫至龙安微雨
荒烟凉雨助人悲,泪染衣襟不自知。
除却春风沙际绿,一如看汝过江时。
【注释】
①和甫: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字和甫。龙安:即龙安津,在江宁城西二十里。吴氏女子:指王安石长女,适浦城人吴充之子吴安持。因古代女子出嫁后从夫姓,故称吴氏女子。吴安持当时在汴京任官。
②汝:你,指吴氏女子。
【译文】
野外的烟气冰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
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
没有了春风河岸的芦苇依旧碧绿,
就好像(我)当初送你过江的时候一样.
【写作背景】
元丰五年(1082),王安石送弟王安礼赴京任尚书左丞。从熙宁九年(1076)罢相返金陵至是时,王安石已七年未与长女相见,此番送弟,触景生情,更为思念远方的女儿,诗人饱含深情,融情入景,写下这首七绝寄予她,表达了父女之间的骨肉至情。释普闻《诗论》赞此诗:“拂去豪逸之气,屏荡老健之节,其意韵幽远,清癯雅丽为得也。”王安石的长女亦能作诗,曾有寄父》一绝云:“西风不入小窗纱,秋气应怜我忆家。极目江南千里恨,依然和泪看黄花。”王安石在此前后还写了《寄吴氏女子一首》、《寄吴氏女子》、《次吴氏女韵二首》等,可见父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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