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安石传原文翻译
公元1021年,王安石出生在抚州临川的一个小官吏家庭里。父名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宋史王安石传原文翻译,欢迎查阅!
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意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欲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视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佑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这耳目,器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苍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仛,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元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诏,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神宗在颍邸,(韩)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 ,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帝为巽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琦说不得行。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欧阳修乞致仁,冯京请留之,安石曰: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谓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鲧。灵台郎尤瑛言天久阻,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录英州。唐坰本以安石引荐为谏官,因请对极论其罪,谪死。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致华岳山崩。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因,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阏其奏,出彦博守魏。
七年春,天下久旱,饥民流离,帝忧形于色,对朝嗟叹,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此不足招圣虑,但当修人事以应之。帝曰:此岂细事?腾所以恐惧者,正为人事之未修尔。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一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为谁,若两宫有言,乃向经、曹佾所为尔。冯京曰:臣亦闻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故京独闻此言,臣未之闻也。监安上门郑侠上疏,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为图以献,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侠又坐窜岭南。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谓帝曰:安石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吕惠卿服阕,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为参知政事,又乞召韩绛代已。二人守其模,不少失,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而惠卿实欲自得政,忌安石复来,因郑侠狱陷其弟安国,又起李士宁狱以倾安石。绛觉其意,密白帝请召之。八年二月,复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来。《三经义》成,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子雱为龙图阁直学士。雱风御史中丞邓绾,复弹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置狱鞠之,惠雱出守陈。
华亭狱久不成,雱以属门下客吕嘉问,练亨甫共议,取邓绾所列惠卿事,杂他书下制狱,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于陈,惠卿以状闻,且论安石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发安石私书曰:无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愤恚,疽发背死。安石暴绾罪,云为臣子弟求官及荐臣婿蔡卞遂与亨甫皆得罪,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屡谢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机务。上益厌之,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哲宗立,加司空。
元佑元年,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谥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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