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王勃在长安的时候写的。“少府”,是唐朝对县尉的通称。姓杜的少府将到四川去做官,王勃在长安相送,临别时赠送给他这首送别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蜀川与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异文证释。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蜀川与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异文证释
内容提要 初唐王勃名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有“蜀川”作“蜀州”的异文,向无善解。至有以“蜀州”指四川为解者,实不可从。揆诸史实,蜀州之设置较晚,在王勃死后十年方才有之;而蜀川之设置较早,在东汉安帝时期。故王勃诗题,有作“蜀川”的道理,而无作“蜀州”的可能。
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千古名诗,此诗题目又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又作《杜少府之任蜀州》 ① ,这几个诗题异文以何为正?从理论上说,这首诗的标题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而不可能几个都是正确的。通常唐诗选本或教材都注诗题一作什么,而不说明原由或考证来历等。沿袭一久,积重难返,后来的文史读物甚至教科书对王勃此诗题即使有说明解释的,也往往难以见到较为中肯而且妥帖的疏理。顷见一种中学语文教材选入王勃此诗,其题目亦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注释云:“蜀州,今四川。” ② 未知有何根据?故关于此诗标题所涉及的地名歧说,不仅属于一般的文史知识问题,还关乎义务教育常识的正误问题。今不揣浅陋末学,据读书所及,略加考证,申述鄙见。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题异文中涉及“蜀川”、“蜀州”两个地名,判断其正误的基本前提是:蜀川、蜀州分别是何时设置,何时使用?作为王勃诗题目中的地名,则其地名必须在王勃生前已经开始设置并使用,则方有可能为作者写入诗题,否则就不可能是作者所定的诗题而是后人掺和甚至篡改的结果了。陈寅恪先生在其《读〈哀江南赋〉》中谈到为古文索解时说:“解释词句,徵引故实,必有时代限断。然时代划分,于古典甚易,于‘今典'则难。盖所谓‘今典'者,即作者当日之时事也。故须考知此事发生必在作此文之前,始可引之,以为解释。否则虽似相合,而实不可能。”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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