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译文
文德武功兼备的诸侯,以赐福享受助祭殊荣。
我蒙受你们无边恩惠,子孙万代将受用无穷。
你们治国不要造罪孽,便会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辈创建的功业,继承发扬无愧列祖列宗。
与人无争与世无争,四方悦服竞相遵从。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诸侯效法蔚然成风。
牢记先王楷模万世传颂。
注释
⑴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诸侯。
⑵锡(cì):赐。兹:此。祉(zhǐ):福。
⑶封:大。靡:累,罪恶。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叙”,业。皇:美。
⑺竞:争。维:于。
⑻训:导。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众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鉴赏: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至: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所正的君臣名分,与《烈文》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意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烈文》的巧妙构思可说是天衣无缝:前四句的赞扬,使后九句的训戒变得乐于接受;后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诸侯已建的功业只不过是效忠周王室的一个开端。如果要寻找行文简洁、构思巧妙、含义深刻的作品,阅读《周颂》中《烈文》这样的短篇,读者大致不会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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