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时期出现的十五国风是指,十五国风,即西时期即十五个不同地 的乐歌,是从个地采集上来的带有地方色的土风歌谣。
诗经十五国风的作品大都是当时很有名的诗人写的
一
叶德辉《藏书十约》云:“书不校勘,不如不读。”古籍流传,讹误难免,即使是最为通行、最具权威性的善本也未必尽善尽美。以《诗经》十五国风正文为例,阮刻《十三经注疏》本《毛诗正义》和据清代武英殿本影印的朱熹注本《诗经集传》就有多处字句并不一致(详见附录)。
《诗经》收录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十五国风本为口耳相传的民歌,记录时必然会造成文字上的歧异,因为“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经典释文·条例》引郑玄语)。汉代传《诗》者有鲁、齐、韩、毛四家。鲁、齐、韩三家为今文经学,现皆亡佚,仅存《韩诗外传》;毛诗为古文经学,盛行于东汉以后。随着汉字形体的发展演变,古文经书被不断转写,最终成为我们今天见到的楷书经籍。几经改变,文字上自然会出现歧异。
传抄中的讹误,也是造成经籍文字歧异的重要原因。古谚说:“书经三写,乌焉成马。”《广韵·六至》引《诗·陈风·墓门》:“歌以谇止”,今本《毛诗正义》与《诗经集传》“谇”字均作“讯”。《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也作“讯”,陆德明注:“本又作谇”。钱大昕指出“陆氏《释文》谇讯不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戴震《毛郑诗考正》也认为“讯乃谇转写之讹”。1977年在阜阳出土的汉简《诗经》也作“谇”,可证今本作“讯”确系转写之讹,因形近而误。 由于避讳省笔而造成的字形差异在《毛诗正义》和《诗经集传》中也不乏其例,如《诗经集传》中的“丘”字《毛诗正义》写作“ ”,《集传》中的“昏”字《毛诗正义》写作“昬”。(唐朝讳“民”,唐石经遇“民”字皆作“ ”,而偏旁从“民”者,尽易为“氏”,如“岷”作“ ”,“泯”作“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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