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一次诗歌方面的会议,看到会议上有“诗歌文化产业化的契机是否存在”之类的议题,便很是感慨。如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许多东西也开始重新打造,但诗歌能做成文化产业吗?
不妨从诗歌与小说的比较谈起。众所周知,201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瑞典诗人托马斯·特兰斯特勒默。他获奖之后,我们马上获悉如下信息:这位诗人只是写过163首诗;自波兰女诗人辛波丝卡1996年获得诺奖以来,已有15年没把这个奖项颁发给诗人了。换句话说,这15年中,赢得诺奖的都是写小说的作家。2012年,莫言获奖,诺奖重新回到小说的怀抱。依我猜测,以后拿走这项荣誉的依然是小说家居多,而不是诗人。
另一个动向也值得注意。虽然特兰斯特勒默获得了诺奖,但他能给自己和出版商带来多大的经济收益,又有多少读者因此会去读他的诗集,估计也是一个问题。但是,小说家获得诺奖则大不一样。以莫言为例,获奖后的几天之内,书店里的莫言小说存货就全部卖光。拥有莫言小说版权的出版社欣喜若狂,他们加班加点,抽调纸张,在最短时间内赶印出几百万本莫言作品。而丢掉版权的出版社则捶胸顿足,黯然神伤,感叹自己痛失商机。记得莫言获奖后的第二天,一位出版社的朋友与我电话聊天。她曾是莫言一部重要长篇的责编,此小说合同到期后她本想续签,但领导没同意。于是她跟我抱怨一番,痛惜之情溢于言表。
现在想想,如果是中国的某位诗人获得了诺奖,这位诗人又像特兰斯特勒默那样写得不多,出版社会如此大动干戈吗?估计不大可能。道理很简单,一方面,诗人的作品不可能像莫言的11部长篇和大量中短篇那样印成长长的一排,浩浩荡荡;另一方面,出版社估计也会比较谨慎——即便紧急加印几十万、上百万册,它们能卖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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