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镇小学报名流程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东莞石碣镇小学报名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公办学校
(1)招生类别:石碣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相关优待政策和积分制入学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办法
A、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根据我镇4月30日发布的学位预警公告,7月1日至8月31日外来新入户到石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安排到公办学校,将通过学位补贴方式由家长自行为小孩选择镇内民办学校就读。新入户到城中社区且父母在我镇有清晰产权的房产(需提供房产证),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到对应的公办学校,但如果该学校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将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学校。新入户到城中社区且父母在我镇无清晰房产的适龄儿童,将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B、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优待政策规定的由我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如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学位补贴方式由家长自行为小孩选择镇内民办学校就读。
C、符合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确定可以接受入学申请的镇优待政策学生类别,及相应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父母在我镇无清晰房产的适龄儿童,将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学校)。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别:一是父母双方为石碣户籍,儿童为非莞户籍,父或母一方在石碣镇工作;二是石碣出嫁女的子女(母亲户口未迁出石碣);三是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
D、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2、民办学校
(1)招生类别: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A、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B、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2)招生计划和范围。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以及多层次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补贴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在全市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以上直升入学学生的申请统计以及对外招生计划,将直升入学的学生人数、名单及对外招生计划报教育部门核准后,再公布对外招生计划。
(3)招生办法
A、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B、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先对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以上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好名单后交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该部分学生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网上报名开始后,招生平台不再录入直升入学学生名单。
C、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其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D、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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