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眼睛中的小太阳,也是每个家庭的全部意义,理应受到更多的关爱。但是我们却痛心地看到,现在孩子的教育问题已经走到令人担忧地步,特别是在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尤其严重。
小芳,就是一名“留守儿童”。她长得活泼可爱,今年十三岁。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和七十多岁的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年老体弱,耳朵也有点聋。奶奶也管不了小芳。小芳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她经常逃学,整天泡在网吧和录像厅里。当奶奶发现小芳有问题时,十三岁的小芳已经是足月待产的“孕妇”了。小芳的父母立即从城里赶回家,他们心痛欲绝。
在母亲的逼问下,小芳说她和本村一个叫小兵的男孩常在一起玩,小兵今年也十三岁,父母也都在外地打工。小芳说她和小兵一起上网吧,一起看录像,看完录像回家后他们就模仿着录像去做。其实,这两个幼小的心灵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他们只认为这是一种游戏吧,觉得挺好玩。小兵的父母也赶回来了。面对两个“小畜牲”,四个大人束手无策。
当他们把小芳送到医院做检查时,小芳已临产,“胎儿横位”必须立即做剖腹产手术。看着这么幼小的一位高危“产妇”,我心中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感到一阵阵心痛,泪水簌簌落下。
“小芳现象”的核心问题,就是:“中小学生的网瘾+早恋”。这个问题的背景就是:年轻的父母外出打工,把子女托给老人抚养。老人一般溺爱子孙,管理上又力不从心。处于这样特殊的家庭环境中,孩子失去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不良文化的诱惑。他们整日迷恋于网吧、录像厅,时时经受着暴力、色情的“熏陶”。处在身心发育关键时刻的青春期孩子,缺乏辨别稂莠的能力,从好奇到模仿,做下了不该做的事。当家长、学校发现时为之已晚。“小芳现象”的漫延,严重地危害了青少年一代的身心健康,严重地危害了祖国的未来!
先说“网瘾”。一般来说,家里即使有电脑,家长也不会允许孩子长时间吊在网上,问题主要出在“网吧”林立,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上网的地方。孩子一旦上瘾,老师、家长再想管,难度是非常大的。特别是“留守儿童”,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甚至是创造机会钻进网吧。
“有关方面”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也组织对网吧的“突击检查”,但结果往往是“99%以上的业主是守法和基本守法的,没有容留青少年学生上网”。实际情况是一些黑的心老板只管赚钱,根本不考虑社会效益和家长的苦衷,容留孩子在网吧连续上网多日。老板不但不提醒,还为之提供食宿。而在网吧登记的都是成年人的身份证号码。有的地方把检查不良的网吧责任推到七老八十的退休教师身上,叫他们去劝阻学生进网吧。还要求这些退休的老人一个人包几个“留守儿童”的校外教育工作。这更近乎开玩笑了。
再说“早恋”。现在的孩子营养好,生长发育也特别早,再加上受电视、网络的影响,早恋已经成为校园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现在的孩子有的从小学就开始“传纸条”了,初中更多。有的学生认为,如果高中还没有谈“恋爱”,就有点“不正常”了。高中男女生租房同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产生对异性的爱慕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发展到像小芳、小兵那样事实上的“早婚”、“早育”,就很不正常了。
对于“早恋”问题,学校和教师也是试图解决的。当以“影响学习”的道理对学生说教失败以后,当一些孩子不满足于精神上的恋情而去追求生理满足时,我们又以性教育来试图阻止这种危害性行为的蔓延。结果并不见有什么成效。
怎么才能解决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网瘾”和“早恋”问题。我以为以下几条是可以考虑的。
一是全社会都要真正重视并采取有力的行动,解决儿童的“网瘾”、“早恋”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家应当考虑成立一个由有关执法部门和学校、家长、医院共同组成一个“特别行动委员会”,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容留孩子上网,经查证属实,立即予以取缔,永远不许重开网吧。对已经染上“网瘾”和“早恋”的孩子,进行心理疏导,甚至于医学治疗。对于一时不能随在父母身边读书的“留守儿童”,应当由社区、行政村等行政主体出面,委托相关部门或人员切实管理。不要再把责任加到手中无权、已经退出社会主流生活、事实上的弱势群体退休教师的身上。
二是家长在安排自己工作时,必须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考虑。孩子在十三、四岁时,天真末泯,幻想力特别丰富,正处于心理逆反期。父爱如禅,母爱如佛,作为父母更要多关心孩子身心健康。让他们多参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社会活动,让孩子明白刻苦向上的道理,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材。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是不错的主意。让孩子跟在父母身边,使孩子得到很好的监护,染上网瘾和早恋的可能性就会大为减少。千万不要再把孩子丢给年迈的父母,自己一走了之。要知道,那是一种对孩子、对自己、对社会,也是对年迈的父母的不负责任!
三是加强对学生的正确“恋爱观”、“爱情观”、“恋爱-婚姻-家庭关系”、“爱情与法律”等“做人”的“学问”的教育。做怎样的人?伟大的平民教育家陶行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当然要教授和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而且还要努力地教和学。但是,学校更是育人的场所,教学生“求真”,培育学生成为“真人”,是更重要的。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不能只“教书”不“育人”。
难道关于“性”和“爱”就不能讲吗?当然不是。关于“性”和“爱”的教育,应当是“育人”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不能忘记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对性逐渐成熟的男女青少年进行教育时,需要讲的已不是幼稚的生物利己主义的道理(如:“注意,别损害自己的健康!防止感染艾滋病!”),而是要提前输入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要呼吁他们仔细考虑自己感情的严肃性(“我爱”还是“我喜欢”),提高自己社会成熟的程度。
费尔巴哈说过:“爱就是成为一个人。”爱情作为人类精神的一种最深沉的冲动,她有别于其他生物类的浅层次生理冲动。其“深沉”正是由于人的道德、伦理、审美等诸多意识因素给于生理冲动的一种感受。所以,爱情才成为人类独享的一种情感,而人类以外的任何生物都不具备这种情感。爱不是随着人的生理成熟而自然可以具备的,作为一种崇高的情感形式,她是必须在后天的教育中才能形成,而且,她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男女之情,而是可以作为度量一个人是否成为真正意义的人的标尺。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有些学校已将“做人”奉为校训,可见,爱情教育名正言顺地纳入学校“学做真人”的教育范畴,已为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所理解和接受。
对于已经陷入“网瘾”、“早恋”的孩子怎么办?如何救救我们的孩子,特别是“留守儿童”?我开出的“药方”也许也是“甘草”或“万金油”,但愿意与大家一道来研究解决的办法。希望我的短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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