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的事是,我在读你,而你,也恰好在读我。且都是,初见倾城,再见倾心。
——题记
整个下午是清凉的。
风把路边的树叶吹得声声作响,我听着,恍惚有种已进入秋天的感觉。几棵杨树,并排站着,绿得很是生动,倘若有雨,就是另外一种美了,我想。
几乎每写一段,都会矫情,会感慨,今天,亦是如此。想把“俗”这个字,安放地恰到好处,也需要找一点情调的,也不是那么的容易。不然,就俗不可耐了,想着,我允许自己平淡,但不可平庸。
当我捧着那本《寂寞的烟花》爬了一座山,就为让她美美地绽放一次时,我就发现,今生的自己,真是俗得恰到好处,俗得如同烟花。
谁说烟花不俗?绽放的.一瞬间,恨不得让个星空都去注意她,去爱上她。她太美了,美的东西都短暂。短到,我们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样子。
果真,没有负她,爱的不留一丝余地。正是因了美且短暂,才让人深深地刻在心里头,永远下去......
倘若,一辈子被你刻在心里,那就俗吧,那就绽放吧,即使短短一瞬间。流年里,若有一个人在我们的生命里,烟花一般地灿烂绚丽过,纵使离散,也是一种温暖。
一本书或是一个人,倘若被关注被在乎,一定是因为喜欢ta。一本书,被读了又读,翻了再翻,若是有自己喜欢的心语,还会像上学时那样,用笔给它作个记号,以表示是我特别喜欢的,以表示它太入心了,以至于有种错觉,这分明写的就是自己么,瞧,多霸道的读者。一个人,被念了又念,想了再想,都快有点看不起这样的自己了。
倘若,要我选择一种方式与你缠绵,不会是见或者是不见,而是,念或者是不念。这念,是轻轻拂过脸颊的风,这念,是冬天里捧在手心里的一杯热咖啡。能看,能听,能写,已经不错。
午后,小睡起来感觉不在状态,心和身体。倒一杯水,和它缠绵。
能写出来的,定是一种意境,唯有卡在喉咙里出不来的,最是欲哭无泪。不不,卡在心里的,才叫痛。
杜拉斯有写过这样的文字:“我知道我永远不能把它描写出来,不能让你看到,永远不能。写出来,就碎了错了。”如此震撼人心。写出来,真的就碎了,如一地的玻璃碎片,去拾,手指一不小心全是血,惊心的红,刺心的痛。
所以,藏在心里的,流血的就是心了,而不是手。想着,若流血,多么希望可以选择手指,心,怎可承担住?尽量去写,尽量不能让自己的心受伤,心那么脆,一动就碎了。
这个夏天,我暖暖地矫情,暖暖地感动,你若懂,这心,就不会碎。自认为,是个不懂布局的人,每天的生活,是随意的。一丝不苟,固然会累。但在闲下来,一定会习惯性地翻翻书,这大概就是我仅有的“一丝不苟”了。
它来自我的喜欢,来自我的执着,这个理由,真是妥帖温暖。
暖暖地对你说:电话和微信一响,就知道准是你。满满地都是懂得和欢喜。
有些感情,不远不近,不惊不扰,像是就在住隔壁,看不见人,心却暖暖地牵挂着。好的情感,一定是不惊不扰的,却暖得刚刚好;好的一段文字,一定是深入到灵魂深处的,你是我,我是你;好的时光,就是这样,一分一秒,都不忍心浪费掉,都想放在心上。
都说心最脆弱,可是忽略了,它只载的动美好。
所以,为了不要让它破碎,就负责美丽到底吧,只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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