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又梦到了魏传宪老师,半夜醒来,心里怅然若失。转眼之间,他因为可怕的癌症离开我们已经十年了,每每想起那些与他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我就忍不住嗟呀再三,抚膺长叹!
二十六年前,我在二中上高一,传宪老师是学校教导主任,本来不给我们代课,可是高一下学期教我们的语文老师因被学校安排去外地进修,他被临时安排给我们上语文,我便得以与传宪老师有了真正的师生缘。
在此之前我与传宪老师是见过几次面的,因为他的女儿魏敬爱与我是初中同班同学,开家长会时见过他,但是由于那时年少胆小,根本没有正面瞧过他长得什么样子。直到他给我们代课,我才真正注意到他:他身材矮胖,脑袋大,脖子粗,左边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看上去样子十分凶狠。还有一个显著特征是他的臀部很大,经常穿一条当时流行的咖啡色喇叭裤,半条裤腿都沾满了尘土,我们老是偷偷笑他走不动。可是他一站上讲台,就立马与他的外表判若两人,他在讲台上手舞足蹈,不停走动,讲起课来抑扬顿挫,旁征博引,让我们这些山区的孩子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四川人有一句经典的自嘲:“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四川人讲普通话。”在我们山区,全校老师包括语文老师没有一人讲普通话,只有他是一个另类。他是土生土长的南江人,又在川内学校上的师范,其普通话水平可想而知,可他不顾流俗,坚持用普通话教学。尤其是他在课堂上为我们朗诵《中国爱情诗赏析》当中那些经典名篇的'时候,那蹩脚的普通话经常把我们逗得哄堂大笑。但是笑归笑,我们这群情窦初开的山里少年还是在他的启蒙下,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文学视野,为我们播下了一颗充满激情与想象的文学种子。
我在校期间,传宪老师已经是全国的教学名师,他在中学语文教学研究方面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还担任着陕甘晋川冀五省语文教学研讨会副会长,经常有人邀请他外出讲学。他在课余还与人合著了一本《女中学生与美》的书,我至今能想起来那是一本淡蓝色封面、装帧着一朵像是百合花的小书,大约一百六七十页的样子,他还专门为我们讲了其中几个章节,主要是美学欣赏。说实话,当年我们学校大部分孩子来自山区农村,不仅衣不蔽体——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八国联军”,而且食不果腹——吃了上顿愁下顿,自顾尚且不暇,哪里有心思关心女同学美或不美呀,所以把那本书草草翻了翻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但是,我还是对他无比崇拜,在那个年代不是谁都可以出书的,能够著书立说的人绝对靠的是真才实学,我虽然没有读懂,不是先生的好弟子,但是先生的真学问却是社会所公认的。
传宪老师教学之余,还把学校的文学社搞得风生水起。在他的支持指导下,学校以高中部学生为主办了一个春雨文学社,我也是成员之一,刚开始是油印小报,我们自己刻蜡纸、自己印刷,发行的范围仅仅在本校之内。后来,他找到一个得力助手叫何东晓,是我的学弟,十分热衷诗歌创作。传宪老师自筹经费,何东晓具体操办,把昔日的油印小报换成了铅印报纸《同学少年》,文章质量、版面装帧有了很大提升,报纸发行范围也从偏僻的南江二中一隅逐步扩展到川东北多所中学。我当年在报纸上发表了一首小诗《如果》,可能传宪老师从中看出了我的某些文学潜质,他课余时间找我谈心,告诉我文学创作也是一条出路。我当时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文学创作是黑道,我绝不会以文学为生!”传宪老师非常失望,说:“那你就走你认为的红道吧!”其实当时他早已看出来我偏科严重,数学鲜有及格的时候,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几无可能。师弟何东晓就听从了他的建议,一门心思扑在文学创作上,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十大校园诗人”称号,高三毕业即被四川大学破格录取,而我当年则名落孙山。虽然后来经过补习,我勉强考上北方一所三流大学,选择了与文学没有关联的经济管理专业,我也暗自努力要向老师证明我当年没听他的建议是正确的,可是毕业过后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我既没有凭借经理管理知识发家致富,更没有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反而是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默默用文字舔舐自己在尔虞我诈的经济社会中所遭受的暗箭与伤痛。假如当年听从了先生建议、或是大学选择与文学相关或相近的职业,我现在的生活会不会是另外一种状态?
在高中时,有与传宪老师同村的同学为我们讲过一则轶事:说是他青少年时期受过一个小名叫“粗鲁子”的人欺负,生性倔强的他一直耿耿于怀,苦于又找不到抱复机会。后来,他的儿子降生,就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粗鲁子”。这个敦实的小男孩经常由他姐姐带着在校园里玩耍,我们叫他,他都嘿嘿一笑。我很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觉得以传宪老师的品德断不会如此低俗,但是想起历史上文人搞怪的事也层出不穷,对那些恃强凌弱的恶棍进行恶搞也不见得就拉低了品格。可惜,斯人已去,今生今世我是无法向他亲自求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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