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门店紧挨着马路。有一天,一只流浪狗来到店外,我们给它吃了些剩饭,它就呆在这里不肯离开了 。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只流浪狗的时候,它矮短的四肢有气无力地支撑着瘦弱的身躯,暗淡浓密的皮毛粗糙而无光泽。眼瞳里浑浊着淡淡的血丝,眼颊中映出道道泪痕,饱经风霜的容颜布满了深深的皱褶,大大的耳朵直挺地耸着,灵动可爱的小尾巴不停地摇晃着。就在那期待的眼神与我同情的目光相撞的瞬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我收留它,默认了它的存在。小狗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很乖,它会寻找一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所顾忌什么事情也不过问。可是,它决定出去玩的时候,也是一走就是好几天也不见它的影子,任凭你怎么呼唤也不肯回来。这也许就是流浪狗的生活习惯吧?它可以无牵无挂地游走在生活的每个角落里,去寻找食物,寻找伙伴,寻找快乐!它满身黄毛,孩子给它取名“老黄”。
老黄高兴的时候比谁都温柔。它会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挠痒痒。虽说它不年轻了,依然还保留着童年的几分天真活泼。当你干活的时候,它也会紧随着你出出进进的。有阵子爱人去太原做生意,我在店里呆的时间长,它和我也混熟了。入秋了,阳光很少能照射到店里,盯在那里不动,浑身还有点冷。在闲暇的时候,我就喜欢搬把椅子去外面晒太阳。它也尾随我后面,找一块暖和的地方躺下。无聊的时候,它成为我眼前一道耐看的风景。它躺在地上,在暖暖的阳光照耀下,眯缝着眼睛,眨眼功夫就呼呼地睡着了。有时我看着它酣睡的样子很可爱,就找来小棍子在它的耳边摩擦,一会儿它就睁开眼睛看我,我有点不好意思了。可能它的美梦被我搅黄了,没心思再继续了。它不停地用爪子左挠挠,右挠挠。我有些于心不忍就伸出脚轻轻地在它背上来回地踩,它一点都不反抗,而是很配合我,不停地翻转着身子,恨不得把每寸肌肤都让我踩遍。呵呵,做全身的按摩对它那可是难得的奢侈享受!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我和它的感情也加深了。每当听到我进店的脚步声,它都满心欢喜地立在门口迎接我。当然也盼望着我能给它带点可口的东西吃。每天,来店里的顾客很多。它十分听话,我还从来没有听到它对顾客的狂吠声,我暗想这只狗难道不会喊叫吗?为这事我还特意问过爱人。他说:“有一次,一个陌生男子进店里问事,小狗死活追着他咬,一直不肯罢手。无奈爱人狠狠地骂了几句,它才极不情愿地摇动身子一溜烟跑没影了。”这其中的原因也是个谜,我们不得而知啊!它在店里表现得很不错,用孩子的话说:“老黄做事很识眼色。”
老黄厌食贪睡,走起路来慢腾腾,有气无力的。腰也比平时粗了,它怀孕了。前些时,狗流浪队常在店门前聚会,哪里成了它们晨练的地方,有你追我赶争斗的,有蹦蹦跳跳戏耍的,有唧唧喔喔爱抚的,有低头寻觅食物的,有含情脉脉恋爱的。我盯老黄好久,也从中发现些蛛丝马迹。其中一只凶悍的流浪公狗好多次朝老黄传递爱情信号,它看起来有些犹豫似乎也不太反对。这或许就是老黄的恋人吧?那狗一见老黄出现魂不守舍地四处张望着,恨不得一下跑过来和它亲热。老黄像是久经沙场的少妇,对情感的那份淡定让年轻的同伴佩服!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轻易主动接纳异性的,这点着实让它的恋人绞尽脑汁。恋人对老黄很用心,从早到晚,陪它找食物,陪它散步,陪它玩。玩累了,就在店门外头挨头,身挨身,蜷曲成同样的睡姿做着美梦,俨然一对相恋的情侣。有时同伴戏玩,老黄遭同伴欺负,它敢挺身而出与比它强几倍的对手争斗。老黄正是相中它的优点,进而对它产生好感,并再度燃起爱情的火花。当然老黄善良本分朴实的个性也让恋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没几天,他们出双成对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外。一玩就是一整天,直到关店门的时候,才意犹未尽地溜进来。悄悄地把头埋起来像做错事的孩子,等待着主人的训斥。老黄的美好时代来了,它又一次做了新娘,担当起母亲的伟大使命!我真不知道是庆贺还是担忧,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产期临近,老黄就要当妈妈了。它孕育子女的温床还没着落呢。爱人在暖气旁用废旧的汽车胎里面垫上厚厚的柔软棉纱为它搭了个窝。为了给老黄加强营养,我们不管是在饭店还是食堂吃饭,都要把吃剩的骨头打包回家。那喷香诱人的肉骨头端到它面前,它狼吞虎咽地几口就扒拉完了。享受过美味,它就抛起蹄子围着主人撒欢,极度兴奋的样子让它忘记了做母亲的身份。老黄也喜欢偷偷地陪着家里人转悠,我们有时出去买东西,它就尾随其后。你喊它不叫它跟着,它会悄悄地掉转头回去。可当你买上东西回的时候,它会突然奔到你眼前。哈,这家伙可爱起来跟孩子似的招人喜爱。老黄比从前更能吃,更勤快。每到晚上,吃的不是很满意,它还要挺着大肚子,摇晃着将要触地的奶头,一扭一扭地跑着到饭店门口再搜寻些骨头。多可爱的小生命,全家人都默默地期待它母子平安!
有天晚上,我高兴地给它带回一小袋肉和骨头,正准备喊它吃。爱人说:“老黄咬伤顾客,我抬起脚在它头上拍了几下,这会还呆在窝边反思呢。”我有些诧异?他说:“下午我埋头干活,有一个顾客从店里拿出点东西,也不知道老黄从那钻出来,尾随其后就把人家腿蹭破皮,我立刻放下手头的活带人家去医院打预防针。我急切地问他:“花了多少钱,二百六十元。”我的火腾地上来了,骨头也抛一边了。难听的话一股脑就抛出来了,苗头直指向爱人,弄的全家人都没心思吃晚饭。爱人也不甘示弱,一场家庭争执拉开序幕。他气呼呼地对我说:“你以为收留它,给它一碗饭就代表你有仁爱之心,其实你错了。管理好,对它承担起责任才是最重要的。老黄流浪惯了,好多习惯未必能一下纠正过来。它刚来那阵只是把我们这里当成歇脚的'地方,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友好相处,它把这里当成是自己的家了,开始参政店里的事情。一遇到有陌生人从店里带东西,就帮主人照应。这算是好事,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可今天你就因赔了那点钱,就埋怨我,怕承担责任,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哎,我好象比狗犯的错误还大着呢!听完他的一席话,我真正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向他承认了错误。可转念一想狗在怀孕期间,护子的本能渐强,稍不提防就会误伤人。真不知道将来还会发生啥事情,老黄的去留让我的心很纠结。我回头望了一眼爱人,他笑呵呵地说:“冬天就让老黄安心地留下来生宝宝吧,不管遇到啥情况咱们都承担到底。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它的孩子们长大了,它就可以带它们一起过流浪生活。”孩子也凑到我跟前笑咪咪地说:“我要留一个最健壮的狗宝宝,让它陪老黄一起流浪。”他们的话让我如释重负,心情畅快多了。相比他们我实在不敢把文章写下去了,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萦绕着心头。有道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人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而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些真挚情感更重要的东西呢?
在现实生活中,总能让我们看到那些孤单的身影,是什是让人们遗弃了它们。又是什么让人们对它们视若无睹。人类应该对于那些需要,或正需要的生灵施以援助之手。用有责任的爱心温暖那些需要的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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