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文字。更喜欢看关于女人的文字。那些悠然婉转的,那些柔情似水的,那些肝肠寸断的,总能在不经意中给我带来触动。
方方正正的文字,真是一个好东西。能让天涯海角的两个陌生人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能让兴致相投的两个人有着相见恨晚的感觉,当然也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莫不相关的人,在内心产生厌恶。我说的这类厌恶,绝对不是因为嫉妒文字表面的优美感人而滋生的厌恶,确是源于文字背后那个另读者心痛的故事而感到无奈引发的厌恶!
近期,读了一些文字,让我好生纳闷:眼下年轻人的恋爱观究竟是怎样的?似乎与传统有着千差万别!现在的人对于爱情,如果用“痴心绝对”这个词实在不妥,如果用“贪图享受”似乎有些过分,如果用“寻欢作乐”更是褒渎了真情,那就用“为爱痴狂”吧?
我一直以为,凡事都该有个“度”。一旦越过底线,一旦达到痴狂,后果不堪设想,也不要去想象。
因为痴狂,所以不惜奉献出自己的身体,出卖自己的灵魂,漠视做人的根本。这样的痴狂,另人耻笑,让人扼腕!
我承认自己过于迂腐,对于眼下的风俗不够了解,不能理会。可我确信任何一个稍许理智的人都会把“女人婚前一定要把持好自己,不要轻易施爱。”视为做人的基本原则。
爱的奉献有很多渠道,何苦只选那唯一的也是最宝贵,最基本,最原始的方式呢?当然,如果能够“执子之手,地老天荒;同床共枕,心魂相依:相濡以沫、风雨同舟”便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可惜啊可惜,一些人只求暂时的拥有,却不在乎天长地久。为什么?因为太过浮躁,不够塌实。太过轻率,不够慎重。
两个人在一起时柔情蜜意,如胶似漆,一旦有了隔阂,一方甩手出门。另一方则像个怨妇般哭哭泣泣,痛诉着对方的种种不是,悉数着自己的种种悲哀。何苦呢?人,虽说没有前后眼,可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很好的保护?为什么不能用心的把握?定要在失去以后方才反省,声声哀叹?
相爱的两个人当初能漠视所有全身心的接受彼此,说明你们毕竟有过真爱,所有的付出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如今落到一拍两散的地步,难道不用静心思量一番吗?记住:一个巴掌拍不响!都是成人,如果不是自觉自愿,有谁能强迫你去奉献?如果始终检点自己,怎会发生这一系列的矛盾。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小吵小闹是调味剂,可以递增感情;可是彼此从骨子里忽略对方,甚至怨恨对方,那就是原则问题了,必将导致分道扬镳。
分手,绝对不能把错误强加在一方身上。正如爱是相互的,是两个人的`事情。由相爱到分手,彼此都有错,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换句话说,一个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别人同样不会珍惜你的。需要你时,对你百依百顺;厌烦你时,恨不能你立马从地球上消失。遇见这样的事情的确另人痛心,让人伤感。所以,不仅是女人,男人同样也要学会珍惜。
不懂得珍惜在前,不善于调节在后,面对分手的结局,不用过多的探究原由,如果真的需要什么借口一万个都不够……无论怎样的痛心,还是自我疗伤为上!不要一味地指责他人!记住,毕竟你们曾经那么真,那么深的相爱过!如果抱怨能够让你好受,让你从中反省,那就肆无忌惮的抱怨吧!只是,别人会怎样看待你呢?祥林嫂般的喋喋不休有意义吗?别人言语上轻描淡写的安慰有用吗?即便是声泪俱下的和你一起控诉,又能怎样?
女人,你傻吗?如果你傻,你绝对不会爱。如果你聪明,你也绝对不会莽撞地奉献。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扯平了。男人可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女人,你为什么不能洒脱些转身离去?整天以泪洗面那感觉好吗?如果说:错,那在于你自己太轻率,太容易相信!如果整天沉湎在悲哀中更是错上加错!女人,你只有站起来,微笑着前行,活出真实的自己,活出魅力的自己,才能够赢得真正的爱,天长地久的爱。
虽说这是一个改革开放的年代,人类最基本的贞操观还是不能忽视的。否则,受伤害的还是你自己!
这里,只想奉劝那些恋爱中的女子,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的奉献!更不能随意的献身!
只想告诫所有的人,学会珍惜吧!珍惜眼前的人,珍惜身边的人,珍惜那些值得珍惜的美好又纯净的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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