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飘香?对于一说榴莲作势掩鼻避走的人来说,哪里香了,分明臭不可忍。我曾经也是这拔阵营的。
有两年小店正好处于沃尔玛超市入口处。超市里开壳包装榴莲果肉时,霸道的气味穿越半个超市,气味浓度不减分毫,你喜不喜欢都要被动的闻。那气势不管不顾,我行我素,没商量的余地。跟朋友抱怨,弱弱的来一句,其实榴莲蛮香甜的,偶尔会买来吃。平素大大咧咧的人,说到榴莲竟然带几分不好意思的羞涩,似乎吃榴莲是件不太体面的事。朋友略显羞涩的回应没有触动我去了解榴莲的决心。不知哪天,明明闻来臭到霸气的气味里,觉出了几丝淡淡的香。难道嗅觉被熏得降低了灵敏度?终于在某天施施然的穿过大半个超市,来到榴莲的面前。操作员正有条不紊的剥开外壳,装盘覆膜包装。身边围着一群人,以女人居多。个个双目专注的看着操作工的手,一有包装好的就赶紧纳入购物车,神情虔诚。还有的干脆抱着一整个,排队等候打价。不就是个榴莲嘛,至于么。何况榴莲看上去像个铁齿金锤,不屑于跟人亲近的姿态。爱它的人,说到它像是在说热恋中情人,脸上写满了甜蜜的回味。厌它的人,说若有人要吃榴莲最好避开躲一边去,不然就是素质不高的表现。爱也好,厌也罢,不亲自尝尝,怎么评论都有失偏颇。榴莲的果肉橙黄有度,较之其外表算是得体的样子。拣一小块小心翼翼的入口,唯恐它给自己的味蕾来个下马威。唔,等等,入口细滑似脂,含着几分淡淡的清水香,入喉是微微清甜。比入口即化的黑巧克力多了点轻灵。原来,竟误会你这么久。对榴莲嗤之以鼻的,或是没勇气亲尝一下的人,有没有想过其实因了自己的主观而与美味失之交臂了呢?
长在热带的水果,有大把的光照来挥霍,大气的外表想藏着的是不亲历就不知的温柔。
吃完后的榴莲核顺手埋在花盆里,没多久长出手掌高的芽,还是在比较背阴的角落。有次跟人炫耀它发芽快且粗壮。人家熟门熟路的说,剥掉外面那层皮,里面的核煲汤很好的。真的是点滴都不浪费。至于后来爱上榴莲干,价格又不便宜,给自己扯出个理由说,权当打麻将输了。朋友不解风情的说,可是你不打麻将啊。不都说了是假装嘛。
写着写着,心生一念。有没有顽皮的姑娘吃完榴莲送恋人一个吻?倘若对方是对榴莲避而远之的那拔阵营的,不知道会不会一吻变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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