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读《康熙大帝》,刚看到康熙君臣一干人来到三河镇一节。太监李德全仗势行凶在街面上,正巧被“顺天府同知”郭琇撞上,郭不管李依仗是皇上宠信,严加责打。当不明真相的康熙偏听一面之辞、将郭琇带去问话,并严词责骂时,刚正不阿的郭琇便将康熙“定”为“桀纣之王”。这下,康熙恼羞成怒了,狞笑道:“好,好,好!朕是个昏君,朕是桀纣……朕用不着你这位圣贤之臣。今天,朕成全你。武丹,把他拖下去,立即斩首,让他去做逢龙、比干吧!”亏得高士奇聪慧过人,一句“一个曾犯贪赃大罪的坏官,竟成了史册留名的诤臣”的反讽,叫康熙猛然醒悟。
皇帝永远正确,即使杀错了人也不负法律责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常常是为所欲为的。让皇帝认错不现实,让皇帝知错改错就更难了。
堪称一代明君的康熙,位极人主,尚能如此清醒,实在难得。
然而,寻常百姓又有几个能正视自己的过错呢?
说来惭愧,我也经常这样。
昨晚掩卷熄灯后,想到了一件事。十几年前写过一篇《取名》,发在了报上,颇为自得。没想到,后来有位网友却因之说“厌恶”我这“骗稿费的主”。开头我大惑不解,继而便愤愤不已,最后却是羞愧难当了。
《取名》说到:“邻人柳家喜得千金……小姑娘属兔,又‘五行缺木’,柳家嘱我于名中体现这两点……柳字从木,卯又属兔,巧极!干脆,姓柳名柳叫柳柳……”
我学过中医,对阴阳五行知点皮毛。其实,既属兔何来五行缺木?我犯了个常识性的错误。知错了,却不愿意正视。在回复那位朋友时,我一开头就说:“要不要我把那些朋友的联系方法告诉你?”说实在的,讲这话我的底气是不足的。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也确实有这么一件事,可那孩子是男不是女,属龙不属兔,因他缺木缺水,我为他取了个“沐”字。当初,只因不想涉及到真人真名,写《取名》时改头换面了一下,不想换出了一个常识性错误。理亏的我,当时仍用咄咄逼人的口吻予以反击:“至于‘骗稿费’,你当时或者现在,完全可以向报社投诉,甚至向执法机关举报,容忍骗子逍遥法外,好像也是一种犯罪……”
唉,错的明明是自己,心里也服了,潜意识里却还千方百计为自己开脱,算得上君子之所为吗?
这样的愧疚,常常只有天知地知无人知,可瞒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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