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火柴的小女孩》是我们用了多年的课文,多种版本的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都有这一课。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六年级下册《卖火柴的小女孩》结尾是这样的:
“她想给自己暖和一下。”人们说。谁也不知道她曾经看到过多么美丽的东西,她曾经多么幸福,跟着她奶奶一起走向新年的幸福中去。
这一课的思考和练习中还有这样一道题:
她曾经多么幸福,跟着她奶奶一起走向新年的幸福中去。(对这句话中的两个“幸福”,你是怎样理解的?)
怎样理解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幸福”是教学这一课不能回避的问题。如果我们细细思考,至少可以有三种答案:
第一种是不幸──小女孩又冷又饿,大年夜惨死在街头,还有什么幸福可言?早些年我们教《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多数采用这种回答。这种说法看起来理直气壮,却无法自圆其说,因为它根本无视文本的存在。安徒生写下这两个“幸福”不是一种反讽,而是真诚的陈述。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小女孩根本没有幸福。
第二种是幸福──小女孩受尽饥寒的煎熬,现在她终于解脱人间的苦难,和奶奶一起到天堂去获得幸福。联系前文说的“她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我觉得这种回答比较符合安徒生的本意,因为他毕竟是一个宗教信仰者。不过,这种解释让我们走入了另一个困境,因为中国教育是无神论的教育,我们不能对学生讲上帝是存在的,天堂是有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世界历史上宗教对人类生活和思想的巨大影响,看到今天世界上有数十亿宗教信仰者的客观现实。《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要“理解和尊重多样文化”,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理解和尊重宗教文化。我们可以告诉孩子,安徒生是西方人,他是信仰上帝的,他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幸福的小女孩能在天堂享受幸福,这正是安徒生博大而慈悲的爱心的体现。
第三种是物质不幸而精神幸福──小女孩的现实生活是如此不幸,但她临死前看到过那么多美好的东西,特别是能和自己慈爱的奶奶在一起,她的精神正经历着幸福。这种说法把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区分开来,比较符合唯物辩证哲学的观点。唯物辩证哲学一方面认为物质决定精神,精神依赖物质而存在,精神对物质有反作用,物质和精神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另一方面也认为,精神一经产生,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密切相关。在人类历史和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样的例证:物质生活贫穷,精神生活也可能丰富;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却并不一定丰裕。不同的人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钱多并不一定幸福,这就是物质和精神各有它们的独立性。穷人也可以有幸福,这种幸福则更多地体现在精神方面。拿卖火柴的小女孩来说,现实生活非常不幸,但她有幻想,有追求,“至少还有梦”。她在临死前看到喷香的烤鹅、暖和的火炉、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她跟奶奶一起飞向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她的精神正经历着幸福。从整篇课文看,安徒生用大量篇幅描写的就是小女孩的幻想,过去我们在教学时只是以美好的幻想反衬小女孩现实生活的痛苦,这样可能有悖于安徒生创作的初衷。安徒生在这个作品中表现的不只是对小女孩的同情,更多的是寄托着让她过上幸福生活的期望。不过当时安徒生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出路,才把希望寄托在上帝那里。
如果进一步区分前后两个“幸福”的含义,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卖火柴的小女孩曾经在一系列美好的幻想中经历过幸福,并且跟着奶奶一起到天堂去寻求人间所没有的幸福。
卖火柴小女孩的现实生活是极其不幸的,安徒生却用不幸来凸显幸福。一根火柴的光芒是那样微弱,与其说是火柴给了小女孩温暖,不如说是她对美好理想的追求点燃了心头的幸福之火。她用微笑面对生活,即使是幻想中微不足道的幸福,她也没有放弃过追求。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可能有面对痛苦的时候。如果我们能从卖火柴的小女孩那里汲取力量,点亮心中的幸福之火,就可以驱赶现实中的黑暗和苦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幸福”,其实是一种信念,那就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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