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正在厨房做饭,16岁的儿子安东尼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来,我警惕地抬起头。安东尼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最近我们每次见面气氛都很紧张,争吵随时一触即发。这次他又会有什么问题?音乐?朋友?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妈妈,比利.寇根有一条银色的裤子,我也要一条。
为什么?我搞不懂他的这种追星行为。
妈妈,比利.寇根是‘碎南瓜’乐队的主唱。‘碎南瓜’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跟一个外星人讲话。这些天来,我俩正为了这个碎南瓜乐队闹得不开心。
安东尼跟我说好话,央求我,我全都置若罔闻。看到我不为所动,他一屁股坐下来,把脸扭到了一边。
你到哪儿去买?我没好气地说,可能全城都没有卖的。
那我就自己做,但你要借钱给我。
忘了它吧,儿子。这辈子你大概就只穿一次。我断然拒绝。
但是,我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有什么,凯瑟琳?就一条裤子嘛。然而,我最终还是近乎顽固地拒绝了。
令我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下午安东尼提着一个白色的大包走进家门,看着他把那个大包扔到桌子上,我知道我将要输掉这场战争了。一米布6美元98美分,他嘻嘻笑着说,我向朋友借的钱。原来,安东尼不但买了布料,连做衣服所需要的别针、纸样、衬布、拉链等也全都买齐了。妈妈,现在,我该怎么做呢?他迫不及待地问。
安东尼13岁时,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教过他缝纫,那时,我还是他心中的偶像。学会缝纫后,他自己亲手缝制过一条当时流行的裤子。
你只需要告诉我怎样开始就行了,妈妈。他的眼睛盯着我。
我暗暗叹了一口气,不情愿地在旧餐桌上铺开了那块闪闪发亮的银色布料,然后,我们一起摊开那几张纸样。我想把拉链露在外面,不要盖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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