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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

莫言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他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 ”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很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

一 、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

  莫言小说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可以说是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自己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像是一种命定,因为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尽管他一直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他没有办法隔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他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他的根在那里。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

二 、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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