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只是小学毕业,没有上到初中,可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作文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宣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莫言的作文很棒,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他另辟蹊径,别的比赛一笔带过,把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
莫言受了表扬,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因为那是他出风头的时候。后来,他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而他的小学作文还被拿到中学里宣读,给中学生当范文。他回忆说,自己文学的开窍比别人多了一份觉悟,那就是对“虚构”的重视。
小时候推10圈磨才准看1页书
莫言嗜好读书,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
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
你们用眼睛看书时我在用耳朵阅读
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授奖词的关键词之一,就是莫言作品中的“魔幻现实主义”。其实,这种熏陶从莫言的幼年就开始了。拿他的话说是:恐怖故事听多了,经常感到恐惧,吓得割草都割不着。可是,越恐怖越想听,越想听越恐怖。
漫长冬天,无以为乐,他就在村子里、炕头上听恐怖故事,听多了自己都乱寻思。恐怖故事方面,比如,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人在桥头走路,听到背后有人嘿嘿笑,可是回头又没有人。自己乱寻思方面,比如,一天晚上,莫言在自己的大门口,仿佛看到远处田野里有一个橘黄色的球,被两只狐狸抛来抛去。
当然,还有很多土匪豪杰的故事。这些民间故事、传说,最后都成了莫言创作的素材。一位幼时伙伴说:“咱小时候听到的那点儿事儿,都上你的书里去了!”在与同行交流时,莫言曾骄傲地说:“你们在用眼睛看书时,我是在用耳朵阅读!”
我看到野草燃起来,心里就高兴
在接受专访的时候,莫言透露了自己的一个爱好:喜欢到田野里,河滩上,把枯草烧成灰,一来让它们变成灰肥,二来也满足一下自己“想做点儿坏事的冲动”。莫言说:“在田野里烧草,既很快乐,又不犯法!”
这种独特的快乐,其来有自,绝非偶然。莫言从饥荒年代走来,“记忆最深的就是饿”,没粮食的时候,村民都挖野菜吃,有人因此得病、死亡。不仅粮食匮乏,连烧火的野草都是一个大问题,都弄不到。所以,今天的莫言回到乡村,看到田野里的秸秆,河滩上的野草,都枯萎在那,没人收捡,自己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感慨:“哎呀,这些东西怎么都堆在哪里没人要?”
所以,当莫言走近这些昔日的柴草,他就喜欢点火。他说:“我看到野草燃起来,心里就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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