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一)
一直认为,鲁迅也是一副老成而古板的样子,写的文本也是呆板而无味的。大概是受了他某些文的危害罢,自我也成为了“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三怕写作文。”中的一员了。
也许是一种微妙的机遇吧,在生日那天,却有人送了一份让我咬牙切齿的礼物,那便是鲁迅的《朝花夕拾》。开始是很生气的,什么个周树人,连生日也要呈现!出于斗气吧,将书扔到了书桌上,不去理睬。时间久了,某天无聊时偶然了解了一本崭新的书,出于无聊得闷得慌,便翻开了依旧散发着书墨香的书,不经意的动作,却颠覆了一直以来对鲁迅的理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流失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原来,呆板的鲁迅,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小孩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小孩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那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群众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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