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鲁迅作品的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文学层面上,他在更多的时候是以一种文学的方法表述自身关于文化、社会与人生的哲学思考。
鲁迅的《在酒楼上》和《孤独者》都出现一个“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其中的“我”既包含启蒙意味,又表现出生命的“荒原”、孤独之感。这样的叙述者不仅是鲁迅在理性上批判或同情的对象,他们更是人生存的孤独境界的隐喻。人们往往以一种理性的、启蒙的思维模式去思考这类叙述者的必要性和意味,从而得出这两篇文章中的“我”展现了鲁迅自我的矛盾思想与痛苦的精神状态,是鲁迅内心分裂的外化形象。然而,这样的观点忽视了小说中“我”的超越时代的生命哲学意味。作为个人,无论“我”在思想上与吕纬甫、魏连殳多么一致,情感上多么同情吕纬甫、魏连殳,但人既然是孤独存在的生命个体,就不可能与他人达到共在的生存状态,不可能完全参与他人的生命历程,从而,“我”与吕纬甫、魏连殳就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和解与理解,“我”也无法对其他生命个体生出真正的同情之心。因此,从生命哲学的层面看,“我”的形象是一种生命孤独存在方式的隐喻。
一
鲁迅是一个内心极其矛盾之人:一方面,他对启蒙思想、理性主义抱有一种极其热烈而崇尚的态度,希望以理性主义之光唤起民众之觉悟,推动社会之进步;而另一方面,由于对世态、人生有着深刻体验,他又有着怀疑理性、怀疑启蒙主义的悲观看法。从而,《在酒楼上》与《孤独者》的“我”和吕纬甫、魏连殳构成了鲁迅理性乐观和感伤绝望这两种心理状态的映射。因而,从这层意味上看,“我”这样一个叙述者的出现是为了表现同吕纬甫、魏连殳的矛盾纠葛关系以反映鲁迅的自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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