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为唐代诗人刘禹锡所作。《陋室铭》聚描写、抒情、议论于一体。通过具体描写"陋室"恬静、雅致的环境和主人高雅的风度来表述自己两袖清风的情怀。文章运用了对比,白描,隐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压韵,韵律感极强,读来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曲既终,犹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文章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陋室铭》一文,刘禹锡诸集均未见收录,近年有人疑为伪作。但此文前代屡见献文记载,内容又与作者行事相合,似仍以视为刘作为宜。本文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铭是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称述功德的文字,多用于歌颂功德与昭申鉴戒。
《陋室铭》,人们大都知道这是由刘禹锡撰写,一千多年来至今仍为人们广为传诵,却很少有人晓得其背后一些鲜为人知的小故事。
刘禹锡,字梦得(公元772—842年),唐代中晚期诗人、文学家、政治家,曾任监察御史、太子宾客等职,是王叔文政治改革集团的重要成员。永贞革新失败后,受“株连”被贬为安徽和州(今和县)通判。按规定,他在和州衙门里应享有一套三室三厅的住房,但因和州知县是个势利小人,见刘禹锡是个被贬的下台干部,为讨好他的主子,便对刘禹锡百般刁难,先是让其搬出衙门,在城南门外面江而居。刘禹锡自是心知肚明,不但不生气埋怨,反而十分高兴,并顺手撰写对联一副贴于门上。上联为:“面对大江观白帆”下联是:“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见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心说好小子,我不但没有制伏你,反倒为你办了个好事,如此这般我怎么向我的主子交代?于是,知县便心生一计,将刘禹锡从城南门搬到城北门,住房也由原来的三室减为一室半,看你怎么还“面对大江观白帆?”刘禹锡从城南门搬到城北门,慧眼独识,他发现此房虽小,也不临江,却位于德胜河边,岸边还有一排老柳树,风景十分秀丽。于是,他便又题作一联:“杨柳青青河水平,人在历阳(和州秦代称历阳)心在京。”和州知县见刘禹锡实在是无可救药,便让他住进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凳的小屋。谁知刘禹锡因祸得福,他住进小屋,灵感突至,遂写下了流芳百代的传世佳作《陋室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并请人刻碑立于门前,表达了作者不慕名利、高风峻节高尚的情操,及其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高贵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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