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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的写作背景

陋室铭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刘禹锡(772~842)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梦得。洛阳(今属河南)人,生于嘉兴(今属浙江)。贞元九年(793)中进士,登博学宏词科。翌年举吏部取士科,授太子校书。永贞元年(805),因辅助王叔文进行政治革新,先贬连州刺史,加贬朗州司马。后回京,又贬连州刺史。历夔州、和州刺史。大和元年(827),回洛阳任职。次年回朝任主客郎中,后出苏州、汝州、同州刺史。开成元年(836),改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会昌元年(841),加检校礼部尚书衔。世称刘宾客、刘尚书。临终前撰《子刘子自传》。

  刘禹锡因参加过当时政治革新运动而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陋室铭》家喻户晓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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