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根据历史记载,唐代诗人刘长卿的生平中曾遭受过贬谪,关于刘长卿贬谪事迹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本文将对此展开详细的阐述。
刘长卿第一次贬谪事迹考证
刘长卿的事迹,《旧唐书》、《新唐书》都没有给他立传,但《新唐书·艺文志》却有简单的记载:
《刘长卿集》十卷,字文房。至德监察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鄂岳观察使吴仲儒诬奏,贬潘州南巴尉,会有辨之者,除睦州司马。终随州刺史。
从以上的材料看,刘长卿只有一次贬谪,即从鄂岳转运留后直接贬为南巴尉。然唐高仲武《中兴间气集》卷下载刘长卿诗九首,并有评曰:“长卿有吏干,两遭迁谪。”这两则材料的记载有矛盾,谁是谁非呢?对此,傅璇琮进行了严密的考辨,认为刘长卿曾两遭贬谪:一为至德三年(758),因某事而由苏州长洲尉被贬为潘州南巴尉,时节是在春天;第二次是在代宗时,大历八年至十二年之间,公元773—777年,因吴仲儒的诬陷而由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贬为睦州司马,时节是在秋冬之际①。在刘长卿众多的诗歌里,只有贬谪前后的诗歌较多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因此,本文欲通过刘长卿的诗、文对其第一次贬谪的事迹进行新的考述。
一、下狱与摄海盐令之先后
按储仲君《刘长卿诗编年笺注》诗系年的顺序,下狱在摄海盐令之后,恐未是。可以肯定的是,刘长卿至德三年春正月摄海盐令。长卿有诗《至德三年春正月时谬蒙差摄海盐令闻王师收复二京因书寄上浙西节度李侍郎中丞行营五十韵》为证。从诗题中我们知道刘长卿至德三年春摄海盐令。刘长卿又有诗《非所留系每晚闻长洲军笛声》,按诗意,长卿是在长洲陷的狱。刘长卿任长洲尉的时间要比摄海盐令的时间早。《又祭阎使君文》曰:“维某年月日,某乙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睦州刺史阎公之灵。……长卿昔尉长洲,公为半刺,一命之末,三年伏事。……”按《旧唐书·地理志》江南东道:“苏州上。天宝元年改为吴郡。乾元元年复为苏州。领吴、嘉兴、昆山、常熟、长洲、海盐。”职官志:“上州,刺史一员,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半刺有可能是别驾。据《严州图经》(宋改睦州为严州)卷一:“阎钦爱,至德二载十一月十日自苏州别驾拜。”长洲是苏州的属县,长卿曾是阎的属下,知阎使君为阎钦爱。由至德二年上溯三年,则知刘长卿天宝十四载已经在长洲尉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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