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老舍作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极高的地位和价值,其独特价值表现在对“京味”文化的表现上。老舍的作品特点是用地地道道的北京话描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北京城,刻画带有皇都贵族气质但又有些迂腐的北京人,还有那北京人特有的幽默方式。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京味”文化与老舍创作,欢迎大家阅读!
在众多的“京味”小说作家中,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老舍。老舍的京味小说在文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他本人也是京味小说的源头。以至于赵园这样评价老舍:“他是使‘京味’成为有价值的风格现象的第一人。”[1]老舍作品中“京味”体现在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用北京话,写北京城、北京人,表达京味幽默。
一、说北京话
“京味”小说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说北京话,用北京话写北京城,谈北京人,叙北京事,使北京方言成为文学世界里一道亮丽的风景。老舍小说语言口语化,并不是夸张。据统计,他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全书洋洋洒洒近11万字,真正用到的汉字只有2400个,都是一些常用字,这些常用字的循环使用,构成了整部小说。北京市民的口语,是老舍创作语言的主要来源,让读者读起来感觉到京味的纯正、漂亮、活泼、通俗易懂。《离婚》中老李一家刚搬来,马老太太对他们叮嘱的那段话,就是平常生活中的拉家常,真是惟妙惟肖,极富生活情趣。此外,老舍还特地用到了北京的土语,来增加语言的地方色彩。如写祥子的身体有两个词“挺脱”、“硬棒”,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在其作品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作为一个北京人,老舍是把北京话当做一种艺术品来展览。虽说老舍用的都是口语化的语言,但经过他的精心加工,使作品读来亲切、真实、生动,富有文学气息。在对北京话的运用上,“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致而不雕琢。”[2]其实取得这样的成就,与老舍本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老舍自己说:“我的文章写的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时候一千多字要写两三天。”[3]老舍作为“语言大师”,在现代白话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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