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老舍生长在北京,他不但熟悉北京的“胡同文化”,而且还有一个“北京情结”――爱北京。他用北京平民语言,写北京平民的生活情趣,写北京的自然景观,写北京的历史风俗,写北京的“官样”文化,形成了老舍作品的“京味”。
一、对北京城和北京人的熟悉与热爱
1.洞达北京蕴“京味”
老舍的生长经历,是他的文学作品“京味”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自幼生活在北京的“贫民区”,对北京城和北京“胡同市民”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在他的大脑里储存了无数个含有“京味”素材的文学语言细胞,为他日后的“京味”作品创作打下了独具特色的、丰厚坚实的思想基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寒的旗人家庭。父亲是清皇城一名护军,牺牲于抵抗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活全靠母亲缝洗和当佣工的收入来维持。老舍“刚一懂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自幼过惯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着‘命该如此’的看法”。 母亲的含辛茹苦,经济上的羞涩拮据,生活上的巨大压力,给老舍幼小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艰难的生活经历使他身不由己地处在北京底层市民的行列里,与贫穷阶层的市民朝夕相处,使得大杂院、小杂院、车行、小巷里居民的琐碎事充满于耳,灌满于心。这种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埋下了老舍对“胡同市民”同情和对封建传统文化愤懑的种子。老舍在北京生活近三十年所“吮吸”的素材“营养”,加上他思想成熟后对“北京城”的琢磨、消化,欣赏、品味,成为老舍用北京口语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京味”源泉,也是老舍成功创作的绿色源泉。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受教育在北京,处女作和压卷之作写北京,北京融在了他的生命之中。老舍对北京环境的熟悉,对北京“胡同居民”的熟悉,对北京传统文化的熟悉,对北京语言的熟悉,使得他的文学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可见,老舍熟悉北京,北京造就了老舍文学作品的“京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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