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艺术应该是感情之集大成。而理性思维是专为科学服务的,与表演无关,其实这种看法是极端错误的。感性与理性对表演而言缺一不可,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艺术来源于生活,表演也是如此。但表演并不是生活的简单模拟再现,而是对生活的复杂概括表现。表演中的情包括着一个“理”字,这个“理”字指的是道理、思想、哲理。也就是说:编导、演员及欣赏者所移的情是有限的,所移之情必须是符合这一理的情,即“合情合理”。把握住这一点对表演者的意境、情感世界的建构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表演者的情是情和理的统一,情中含理、理中蕴情。
面对艺术作品,观者是单纯用感官来感受,还是进一步以思维去理解它,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演员要赋予剧中人物一个什么形象,而剧中人物的形像是一部作品内涵。演员在剧本分析中有些人只表现了表面特征,动作到位;有些人只表现了精神内容,可观性较差;而有些人能够将动作与精神内容相结合,从视觉及精神同时打动观者,达到一种心物合一的境界。
一、如何更好展示剧中人物形象
对剧本中人物形象的把握,不但要在剧本中做到本体功能的充分发挥,而且要将剧本本体最大限度的解放,使表演的形象既拥有符合社会生活的现实感和认同感,又拥有符合审美心理的真切感和价值认同感。在一个作品中,它的内容和形式,从总体上来看都是源自于生活,或直接或间接,任何艺术形像只有深深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中,才能绽放艳丽迷人的花朵。经过理性的思考,把重点放在挖掘和表现人物内心情感和精神世界上,才能充分发挥艺术的表现力,才能使表演艺术发掘出其本体潜在的艺术表现功能。虽然有成千的事物内容普通,但是通过理性的分析,可以把普通的内容变得高尚。
在生活中人们接受外界事物的刺激时,总会产生某种感受并引发相应的情绪上的变化。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刺激反应过程。但在表演艺术创作的剧本中,演员所接受的并不是像生活中那样的真正的刺激,而是一种艺术虚构,再加上一些环境因素的干扰,使演员往往感受不到客观上所给予的刺激,因而也就无法创造人物的情绪体验。在表演中也不能真正动心,动情,其结果只能是虚假的表演情绪。所以对于剧中人物形象的把握,演员则应非常真挚地去感受剧情所提供的事件,事实所产生的影响,从人物关系中和对手的交流中来接受刺激,从而引发互相的情绪体验。
有些形像也可能使你体验到痛苦忧伤,然而正是在这种心灵裂变中使人的精神得到升华,使人更能领悟到人生幸福的真谛所在。这都是演员对剧中形象在感性认识基础上进行理性分析的结果。
二、演员对剧本分析中的思考
创新是艺术的生命,只有创新艺术才能永保青春。表演是生活的复杂概括表现,在这个复杂概括的过程中,必然会有表演者的理性思维和感性认识存在于其中,概括的过程就是一个对来自生活当中的材料加工的过程,加工则必会有节选,对材料的筛选就是一个理性思维居多的过程。这从一个方面充分说明剧本分析是离不开理性思维的。任何一个成功的形像都有一定的思想内涵,是在真正切入到人的生命精神状态之中,准确地把握并开掘人的深层心理变化,深刻地呈现出人的特定生存状态的。我们在把握作品中的形像过程中要理解并把握作品的语境、传承等潜隐因素,从观赏者视角切入,才能创作出符合观众审美意识,震撼人心的角色。然而,艺术形像毕竟比较难使观众有一个一目了然的理解。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本身又是高于生活的,那么如何能使之贴近生活,让老百姓能感受艺术的魅力就相当重要了。因此,表演者就必须反复对这些作品进行加工,使它更贴近于生活,有一个形象的表现,但同时又要使观众能对这部作品有深刻的思想认识。可见,演员对剧中形象的把握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工作,是一个平衡感性与理性思维的过程。
总体来说表演作为一种以人体动态造型,语言等塑造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的社会意识形态,它的形式需要以客观形象作为依托。然而,表现形式的感性特征并不代表表演者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水平上,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然而,目前有些表演者,却只强调表演的感性层面,而忽视了它的理性层面,视艺术或为情感慰藉,或为闲情逸致,或为忧愁排遣,或为赏心悦目,认为一旦进入了理性思辨就会远离艺术;更有极端者,在感性的旋涡中失去控制,在非理性的旷野中越走越远,乃至走向失去人性的狂乱与病态,却美其名曰“前卫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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