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体现了大乘佛教最高的智慧,即中道智慧。大乘的“中道”,比儒家的“中庸”境界更高。中庸带有“实用理性”,因此牺牲一些原则,包括某些“正义”。而“中道”则不考虑世俗利益,超越世俗的正、反标准,在更高的精神层面上观照人间的矛盾与冲突,对一切人、一切纷争均投以悲悯的目光。《红楼梦》因为以中道哲学为基石,所以它写好人不是绝对好,写坏人也不是绝对坏,它是一部无是无非、无真无假、无善无恶的艺术大自在,高于功利境界,也高于道德境界,是一种可以替代宗教的审美境界、天地境界。林黛玉与薛宝钗体现了《红楼梦》作者的灵魂悖论。林黛玉(包括贾宝玉)负载的是中国文化中“重个体、重自然、重自由”的一脉内容;薛宝钗(也包括贾政)负载的是中国文化中“重秩序,重伦理,重教化”的另一脉内容(这也可说是庄禅与孔孟两脉的对立与互补)。两者都是曹雪芹的灵魂一角,都符合充分理由律。
——刘再复:《新论五题》,原载《当代作家评论》2010年第6期
《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巨著,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时代的悲剧、文化的悲剧、人生的悲剧融为一炉,显示出小说内容的博大精深和主题思想的多元意蕴。具体说来,《红楼梦》的悲剧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爱情悲剧和婚姻悲剧。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他和薛宝钗的婚姻悲剧,是《红楼梦》的情节主线,也是作品的灵魂,以至作者称小说为“悲金悼玉的《红楼梦》”。宝黛爱情是一种经过长期共同生活的相互了解,建立在叛逆思想一致的基础上的新型爱情,正包含了强烈的反对封建礼教和习俗,追求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民主性精华,因此木石前盟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是腐朽的传统礼法所不能容许的爱情的悲剧和专横的封建势力所不能容许的叛逆者的悲剧。相比而言,金玉良缘更合乎贾府的家族利益,更合乎封建家长改造宝玉的意愿,“德言工容”俱佳的宝钗理所当然地成为宝二奶奶的理想人选,象征着知己知心的木石前盟被象征着富贵结合的金玉良缘所取代。但宝玉的悬崖撒手,使得宝钗在得到有名分而无实质的婚姻之后不久就变为弃妇,她同样不是胜利者却反而成了封建婚姻制度的殉葬品,无疑也是一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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