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既反映了阶级压迫、贵族生活的豪富、下层人民的困苦,也反映了科举制度、封建礼教、不同人的命运等。用形象化的手法,从不同的角度立体地展示了社会全貌,这超过了以往任何一部小说。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作者曹雪芹。曹雪芹(1715?——1764?),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先原为汉人,后被满族贵族掳走成为家奴,入了满洲正白旗包衣。以后地位不断升迁,终于成为康熙亲信,祖孙三代四人担任过江宁织造这一要职,其间又兼两淮巡盐御史,共约六十年。成为显赫几代的大家族。雍正皇帝继位后,由于政治斗争,曹家地位一落千丈,到曹雪芹时,生活穷苦,境遇潦倒,已经过的是“举家食粥”也难以为继的生活了。他以坚韧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与修订。乾隆二十七年,终因贫困交加而离开人世,遗留下来的只有一部未完成的《红楼梦》。
《红楼梦》的版本主要有两大系统:一为八十回抄本系统,一为一百二十回排印本系统。抄本系统均为八十回,题名为《石头记》,大多附有脂砚斋评语,比较重要的有脂评本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等。排印本系统为一百二十回,最早是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以活字排印,书名改为《红楼梦》。一般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所补。比较重要的版本有程甲本、程乙本。
至于后40回,有功有过,应当说是功大于过。首先,由于有了后40回而使《红楼梦》成为一部结构完整、首尾齐全、浑然一体的文学作品。其次,它写出了全书中心事件、主要人物的悲剧结局,如黛玉之死、贾家之败、宝玉出家等,从而保持原有矛盾的发展,基本上符合前八十回的倾向。第三,有的情节描写生动精彩,如潇湘惊梦、黛玉迷性、焚诗稿、魂归离恨天等,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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