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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文学红楼梦的研究

红楼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1933 年,李长之在《清华周刊》第 39 卷第一期和第七期上发表了《红楼梦批判》。这是继王国维以后,进一步运用西方美学理论系统地探讨《红楼梦》艺术价值的专着,在红学研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红楼梦批判》由于大部分没有写完( 按照作者的写作计划,在论文学的技巧下还有两个小题目阐说红楼梦的悲剧意义; 和论文学的技巧相并列的还有三个大题目,一论《红楼梦》之内容,一论《红楼梦》的社会史的分析,一是总结论) ,又未结集出版,关注的人很少。2006 年,团结出版社将李长之的《红楼梦批判》,连同《水浒传与红楼梦》、《评王国维 < 红楼梦评论 >》、《评李辰冬红楼梦研究》三篇文章一起集结出版,于天池和李书为此书作序,并在《红楼梦学刊》发表了名为《李长之 < 红楼梦批判 > 和李长之对于 < 红楼梦 > 的研究》的文章。同年,李长之《红楼梦批判》被收入《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这样,李长之的这部着作才重新被纳入研究视野。本文论述的范围除了李长之的《红楼梦批判》和以上三篇专门论述《红楼梦》的文章以外,还有涉及到《红楼梦》的其他一些文章,比如《现实主义和中国现实主义的形成》、《论人类命运之二重性及文艺上两大巨潮之根本的考察》等。

  就目前的研究情况看,李长之的《红楼梦》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除了一些散见于研究《红楼梦》相关文章里的论述外,很少有专门评析李长之的《红楼梦》研究的文章。近期,在 2013 年第 1 辑的《红楼梦学刊》上,罗伟文发表了名为《李长之的 < 红楼梦批判 > 和德国古典美学》的文章,分析了李长之的《红楼梦批判》与德国古典美学思想资源的关系,重新认识和发掘了李长之《红楼梦》研究在学术史上的意义。不过,笔者看来,李长之在《红楼梦》研究中更多体现出德国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而以浪漫主义去观照《红楼梦》也更能发现《红楼梦》中理想成分的独特价值。

一、《红楼梦》的基调———浪漫主义精神的巨着

  对于《红楼梦》的基调,李长之定义为饱含着浪漫主义精神的着作。他指出: “《红楼梦》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结合的巨着。就浪漫主义精神说,它是《牡丹亭》的继承; 就现实主义精神来说,它是《金瓶梅》的发展。……在《牡丹亭》中所缺少的现实的认真描写,在《金瓶梅》中所缺少的理想成分和积极力量,《红楼梦》都给弥补起来了。《红楼梦》的伟大在此,而它的伟大关系到它的继承处也在此。”[1]《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被李长之认为是中国“狂飙突进”运动的代表作家。通过对中国的“狂飙突进”运动的“追认”,李长之为浪漫主义这一外来的而非中国原生的理论资源,找到用于中国语境的合理性,并将浪漫主义思想贯穿其《红楼梦》研究之中。

  李长之之所以会采用浪漫主义精神资源进行《红楼梦》研究,与其整体的浪漫主义思想之形成有关。一方面,受李长之所接受的教育资源影响; 另一方面,李长之自身的文化理想使然。从接受的教育资源的角度看,李长之对德国美学和哲学较为熟悉。早在北大预科师从熟谙德国古典文学知识的杨丙辰学习德文时,李长之阅读了大量德国文学方面的书籍。1933 年从清华大学生物系转入哲学系以后,他对德国的美学和哲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翻译德国浪漫主义着作。以赛亚·柏林在《浪漫主义的根源》中将浪漫主义的起源追溯到十八世纪后期的德国。[2]( P13)倾心于德国文化和哲学的李长之,深受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从文化理想角度看,李长之意图将浪漫主义精神作为实现“中国的文艺复兴”的重要思想资源。在《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李长之指出,“五四”对于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都没有深刻的了解。因此,李长之试图做出超越“五四”的努力,在德国浪漫主义精神资源的观照下,重新审视和阐释中国的文化传统,以浪漫精神来统领中国的精神谱系,从中国文化本身去找到重生之光,从而实现“中国的文艺复兴”。《红楼梦》研究就是李长之作出的努力之一。

二、李长之《红楼梦》研究的关键元素———“凭了感情”

  综合李长之的《红楼梦》研究论着,可以看到其中体现出一大关键元素———“凭了感情”,这是李长之对作者写作态度的定位,也是对书中人物塑造的评价。李长之在《红楼梦批判》的开篇,便指出曹雪芹是“伟大的天才”,“曹雪芹才是感情的人,他的伟大就在他的感情”[3]。曹雪芹拥有的伟大成就,正是浸润了他情感的着作《红楼梦》。而考证派和索隐派的研究方式并未能真正理解这位天才,不能发掘出《红楼梦》的真正艺术价值。李长之批评近年来“红学”研究的一大趋势: “从不信是自传到太信是自传,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地点问题就非常拘泥。”[3]

  李长之在认同“书的成就,是与作者所最关切的背境有种切合”的同时,更强调曹雪芹“依然有想象力充分活动的余地”。然而,中国人“在精神的被损害里受着束缚”,往往落入史学研究的套路,不能从“创造力”的角度去理解曹雪芹,“翻阅中国人自己作的《中国文学史》,对于曹雪芹,却仍然很冷淡。同人谈起来,如果把《红楼梦》与世界上别国的名着并论,也依然有不自然的感觉。”[3]李长之明确指出想象力和创造力才是《红楼梦》真正的价值所在,也是《红楼梦》能够跻身世界名着之列的重要原因,这是站在世界文学的高度来看待《红楼梦》的艺术价值。

  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一大体现就在于曹雪芹的“诗国”。李长之将曹雪芹的小说世界比附为“诗国”,将曹雪芹比附作“诗人”。他认为: “曹雪芹是一个事业上的失败者,却正是诗国里的英雄。”[3]“曹雪芹不但是诗人,而且是画家。”[3]曹雪芹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专事诗歌创作的诗人,却被李长之认为是“诗人”,这一理念与浪漫主义思想中“诗”的泛化有关。施莱格尔表示: “浪漫诗是渐进的总汇诗。它的使命不仅是要把诗的所有被割裂的体裁重新统一起来,使诗同哲学和修辞学产生接触……赋予生活和社会以诗意。……它包括了凡是有诗意的一切,最大的达到把许多体系囊括于自身中的那个艺术体系。”[4]浪漫派以诗来对抗对立和分裂,以诗为中介去解决有限和无限的矛盾,“使有限的东西重归无限。”[5]因此,“诗”在浪漫主义那里,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情感方式、一种哲学追求,而不仅仅是一种文学体裁。“在人性的理想状态中,只会有诗存在; 这就是说,届时所有艺术和科学将合为一体,而在我们的状态中,只有真正的诗才是理想的人及总汇性的艺术家。”[4]李长之肯定了《红楼梦》中的诗性元素,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构造的一个“诗”的王国。

  李长之将曹芹看做“是诗国里的英雄”,“因为他有天才,又有纯挚丰富的感情”[3]。这是诗人之为诗人的根本依据,也是“诗国”存在的基础。在其他批评文章中,也能看到他对于“诗”的情感性的理解。在论及鲁迅时,李长之指出: “倘若诗人的意义,是指在从事于文艺者之性格上偏于主观的,情绪的,而离庸常人所应付的实生活相远的话,则无疑地,鲁迅在文艺上乃是一个诗人。”[6]再比如,在评价司马迁时,李长之认为司马迁是一个抒情诗人的主要原因在于“只是情感才是司马迁的本质。”[7]情感是浪漫诗的重要元素。在浪漫派看来,“诗的王国最终是……( 根据) 情感、想象、幻想和爱。诺瓦利斯认为,情感本身才是人的全都生存赖以建立的基础,人必须通过活生生的个体的灵性去感受世界……诗与情感结为姐妹,诗不过是人的心灵所具有的行动方式。没有情感,也就没有诗。”[5]华兹华斯也说: “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溢。”[8]可以说,情感是诗得以存在的根本基础。李长之正是在认为“情感是诗的本质”这一重要理念下,将曹雪芹认为是“诗人”。

  不过,我们还应看到,浪漫派还进一步关心“一个最根本的情感———爱”,而爱又与想象有关。施莱格尔认为,只有想象才能把握住爱的秘密。通过想象,浪漫派可以实现提倡扩大诗的概念的真实意图,即把“不透明的、沉抑的、散文化的客体性变为一种活的、灵性的`、诗意性的主体性,使有限与无限的同一能够兑换”。[5]但对这一点,李长之并未进行论述。

  李长之是在“情感是诗的本质”这一维度上运用“诗”的概念的,并进而分析“诗国”于曹雪芹的意义。李长之在《评李辰冬 < 红楼梦研究 > 》一文中指出: “《红楼梦》的着者是有两个世界的,一个是形上的,这就是贾宝玉还没走入红尘的世界,一是现世的,这就是荣华富贵,一场空幻的世界。这两个世界的关系如何,是《红楼梦》的哲学。”[3]这两个世界的关系就是: “人生是必须由形上界至而至现实界,又复归形上界的,用《红楼梦》的话说,是必须到红尘走一番,然后各自销案。”[3]在《< 水浒传 > 与< 红楼梦 > 》中,李长之又强调了《红楼梦》中存在两个世界,“贾宝玉是大荒山上的一块补天石,林黛玉是一株仙草,大都不是红尘中的人物。”[3]由此可见,李长之所认为“两个世界”实际上是“形而上界”与“现实界”,或者用《红楼梦》里的说法,即“天上”与“人间”。李长之并未明确指出这“两个世界”究竟为何,也未细细探讨两个世界之间的关系,但已隐约透露出对于《红楼梦》中理想成分的重视。李长之指出,尽管“遇合,繁华,他都曾有过,然而又没有了”[3],然而,曹雪芹能够“从生活中打出去,透入人生而超越人生”[3],“他诗国里的所有……却永久夺不了去的”[3]。夺去的是现实,夺不去的是理想,“诗国”就是曹雪芹所营造的“透入人生而超越人生”的理想世界。

  “长期以来的史学研究,忽视了对理想世界的关注”[10],不过,也有一些红学大家郑重讨论过这一问题。俞平伯在 1922 年的《红楼梦辨》中与顾颉刚探讨《红楼梦》的地点问题时已经发现诸多矛盾和困难,除非推翻“大观园不是空中楼阁”的设定前提,其怀疑态度为此后的研究开辟了新的思路。在1954 年写就的《大观园的地点问题》一文中,俞平伯明确指出大观园包含着相当的理想成分,是用笔墨渲染出的一个蜃楼乐园、空中楼阁。余英时认为,俞平伯的说法在红学史上具有库恩( Thomas. S. Kuhn)所谓“典范”的意义,但环境使他无法对此革命性的新观点加以充分的发挥[10]。1972 年宋淇发表《论大观园》,“这可以说是第一篇郑重讨论《红楼梦》理想世界的文字”[10]。宋淇指出: “作者利用大观园来迁就他创造的企图,包括他的理想,并衬托主要人物的性格,配合故事主线和主体的发展……不论大观园在曹雪芹笔下,如何生动,如何精雕细琢,终究是空中楼阁、纸上园林。”[11]“( 大观园)是保护女儿们的堡垒,只存在于理想中,并没有现实的依据。”[11]余英时于1973 年发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在肯定俞平伯、宋淇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这两个世界是大观园的世界和大观园以外的世界,大观园是在贾宝玉心中唯一有意义的世界,“大观园外面的世界只代表肮脏和堕落”[10],“这两个世界是贯穿全书的一条最重要的线索”[10]。就现实世界与理想世界的关系问题,余英时进行了深入分析,“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是分不开的”,理想世界建立在肮脏的现实基础之上,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受现实世界的冲击。

  然而,余英时也并未讲清楚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究竟是怎样的,仅以“清”与“浊”、“情”与“淫”、“假”与“真”等模糊字眼作说明。事实上,李长之早已提醒我们,《红楼梦》超越于一般写实小说的地方是其浪漫主义因素,“乃是中国浪漫主义的最高峰”[3]。曹雪芹的理想世界与浪漫主义所要造的“诗的王国”,又是何其相似。首先,曹雪芹所构造的大观园的理想世界,是与庸常人所应付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的世界。超越庸常生活,创造一种诗意的生活方式,探寻“现实生活如何化为诗和艺术”[12],是浪漫主义的理想。其次,李长之指出,这两个世界,一个为“形上的”,未入红尘时的天上世界,即无限的、永恒的世界,另一个是“现世的”,却是“一个空幻的世界”,因为“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红楼梦》第一回) ,即有限的世界。李长之点出《红楼梦》的哲学就在于处理这两个世界的关系,即有限与无限的问题,而这亦是浪漫主义的核心思想。由于科学发展和工业文明的兴起,宗教的神圣性被摧毁,人只顾及物质生产和享受,摒弃对灵性的思考,有限失去了通向无限的途径。浪漫主义提出要创造一种“新宗教”,以诗为中介,使得人可以从有限的不完美的现实接近无限的、完美的理想,以实现有限和无限的同一,来为人的生存和世界的意义寻找一个支点。曹雪芹感慨于繁华易逝,唯有通过构造大观园这样的理想世界,才能使得有限生命获得永恒的超越。李长之强调的“透过人生而超越人生”,不正是浪漫主义“超越有限达到无限”的理想吗? 再次,从《红楼梦》的悲剧意义上看,“( 大观园) 这个理想的现实依据是非常之脆弱的。同一切的理想一样,它早晚有幻灭的一天”[11]。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构建的“诗国”终究是幻灭的,这不仅是《红楼梦》的悲剧,更是人类生存的悲剧! 浪漫派一方面以理念化形式构造着所谓“诗意世界”,避免被具体的、琐碎的庸俗生活所湮没,另一方面,人必须得生活于现实之中,过于远离具体化的、现实的生活会使得人生变得抽象,甚至产生虚无感。后期的浪漫派纷纷转向了天主教,以回归宗教的方式来解决有限与无限之间的矛盾,也宣告了浪漫主义理想的幻灭。

  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又一体现就在于曹雪芹的“理想人物”。在探讨《红楼梦》的人物塑造时,李长之提出一个重要看法: 小说应塑造理想人物。李长之指出,曹雪芹“认为书中的主要人物,应该是理想的”,“在一般的小说,未必有理想,在《红楼梦》却确是有理想的,他书中理想的人物,便由作者赋予了一种美丽的灵魂。”[3]。学者罗伟文认为,李长之将理想作为批评的艺术标准,并将这一概念追溯至德国古典美学,认为这里的“理想”就是指典型,“理想的实质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他强调的理想人物应具有作者赋予的灵魂,指的是典型人物身上富有鲜明的特征性。”[13]不过,纵观李长之的《红楼梦》研究,可以看到,他更多地是从浪漫主义思想的角度来阐述“理想人物”这一理念的。

  罗伟文认为李长之确立以理想作为审视标准的批评理念的重要意义,在于“有效地阐释小说这类写实型文学在人物塑造上的追求,更准确地把握了按西方写实型小说崇尚典型的发展趋势”[13]。崇尚典型是写实型小说的重要特征,即罗伟文是在默认李长之将《红楼梦》当作写实小说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理想”即为“典型”的。不过,在李长之看来,首先,《红楼梦》并不是绝对的写实主义,“他( 曹雪芹) 有写实的手腕,但只是手腕而已,不是着者的基本精神”[3]。

  《红楼梦》和一般的写实小说并不一样,因为《红楼梦》有“理想成分和积极力量”,“乃是中国浪漫主义的最高峰”[3]。其次,李长之认为《红楼梦》能够与西方名着相提并论的重要原因在于擅长写人的精神和情感。试看,“宝玉那样任感情,那样把感情施得过分……简直像俄国人的性格,加上这种狂癫的生理的依据,就很像朵斯退益斯基小说中的人物了。”[3]而且,他以是否能够展示出人的精神为评判标准,来反驳认为高鹗续书不如原着的观点,他“觉得高鹗更能写人精神方面”,“曹雪芹像托尔斯泰,高鹗像朵斯退益斯基”。因此,李长之将《红楼梦》的创作基调认为是具有浪漫主义精神的,其伟大之处在于擅长写人的精神和情感。所以,单纯用写实型文学注重的“典型”来阐释李长之的“理想人物”的做法值得商榷。

  罗伟文认为论及人物塑造时,“李长之没有就理想问题进行明确的阐述”[13],但综合李长之对《红楼梦》的整体研究,我们可以摸索出他的观点。李长之在《红楼梦批判》中多次指出,理想人物应该是有灵魂的,“在《红楼梦》却确是有理想的,他书中理想的人物,便由作者赋予一种美丽的灵魂。”[3]“因为见他是主张书中的人物必须有理想的色彩,我们也就晓得他书中的人物并不是行尸走肉,乃是有着灵魂的,而那理想的所在,也就值得我们加以探索。”[3]“假设自然界的创造是有两种,一种是只给形象的,一种却是更赋予了生命的……只有后一种才是完成的创造……而在赋予了生命的创造中,那高下优劣自然也有着差等: 这就与所赋予的生命之美恶相应。《红楼梦》作者的创造,完全是成功的创造了的,他所创造的人物中有美丽的灵魂。”[3]那么,我们不禁要追问,《红楼梦》的作者究竟要创造什么样的美丽灵魂呢? 李长之指出,“那些人物是作者所理想,所赞成的呢……我认为贾宝玉,贾母,林黛玉三人的意见,是最可以代表作者的意见的。”[3]宝玉不爱“左传国策公羊毂梁汉唐等文”,“最心爱,最熟悉的书,便是西厢记,牡丹亭一类了”,是因为“宝玉本来是感情的,不喜欢的也就不能够”[3]。

  《西厢记》、《牡丹亭》一类的书都是“主情”、“尚情”的,“我们必需忘不了凭了感情这句话,因为这是书中主人唯一的特性,当然也就是作者的性格的反映。”[3]因此,“凭了感情”的人物就是有生命的灵魂,就是所谓的“理想人物”,而并不是罗伟文所认为的“普通性和特殊性统一的人物”。在《评李辰冬 < 红楼梦研究 > 》中,李长之更是明确指出贾宝玉并非世界上的真实人物,他的身上有作者的理想在,“这理想就是情感高于一切,反对一切功利主义”[3]。《红楼梦》中的“情”为很多研究者所关注,“清代末叶以前,誉之者或称《红楼梦》为‘艳情’之作,毁之者则或斥其为‘yin书’”[14]。但李长之将“情”郑重提升到理想的高度,可谓是有独特的眼光。

  “情感高于一切”的人,即可称为“情痴情种”。《红楼梦》第二回中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论及世间有三种人,“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怯而生。……大仁者,修治天下; 大恶者,扰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 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而还有一种人,是由“清明灵秀之气”和“残忍乖僻之气”相遇激荡而成,“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称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 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贾雨村认为,贾宝玉即是这一类人物,“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其灵秀之气比一般人高,其乖僻之气比一般人更甚。这类人的共同点在于天资优异,不甘为庸人,与浪漫主义诗人有相通之处。“灵秀之气”和“乖僻之气”实为一体,即为“才华”或“创造力”。这一“才华”不仅指文学创作上诗的才能,更是指对于一种新的生活态度或处世方式的创造。“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 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 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情痴情种”即是“诗”在“生于公侯富贵之家”的贾宝玉身上的体现,内蕴“诗性”,外显“情痴”。而在庸众眼中,这类人身上的诗性却是一种“乖僻邪谬之气”,如贾政就认定宝玉“将来酒色之徒耳”,子兴也认为是“色鬼无疑”了。贾雨村驳斥道,这类人身上的诗性“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禅之力,不能知也”,必是有思想、有素养、有学识的人,才能够理解这类人。“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曹雪芹在这里实质上是借贾雨村之口梳理了中国文化中的诗性脉络。他所着力刻画的贾宝玉等人“亦是这一派人物”,其身上寄托着作者的理想,即“诗性”。以诗的方式生活,以诗的态度思考,“在心灵中排除外部现实,用诗意的憧憬创造出诗与哲学的体系”[12]。

  这也是《红楼梦》的独特魅力所在,它蕴含着人们对于诗意的追求。这也使得《红楼梦》在整个中国文学史、文化史乃至人类生存现状的思考上都具有独特价值。李长之以敏锐的眼光抓住了曹雪芹的“诗”的理想,它体现在“情感高于一切,反对一切功利主义”的贾宝玉的身上,并高度赞扬: “我们见他( 曹雪芹)对于诗的认识那么正确,我们才承认《红楼梦》这部大着作乃是中国唯一的出自有文学素养的作者之手的小说”[3],“乃是中国浪漫主义的最高峰”。不过,遗憾的是,李长之仅关注到了“情痴情种”这一“诗”的外在表现,并未深层挖掘“诗”的本质和根源。尽管如此,他对于《红楼梦》中诗性元素的关注开辟了一种新的研究角度,以探求《红楼梦》中的理想成分于文学、于艺术甚而于人生的独特魅力。

  就“诗国”和理想人物的关系而言,在曹雪芹所创建的“诗国”或理想世界里,住着的都是“诗人”或者理想人物。宋淇指出,“大观园是女人的堡垒,除了宝玉以外,其他男人一律不能入内。”[11]事实上,即便是“女人的堡垒”,入住的女孩子也是经过曹雪芹精心挑选的。黛玉之“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痴情与诗才自不必说; 袭人则是“有些痴处: 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 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红楼梦》第三回) ; 就连最通世俗气的宝钗,也“古怪着呢……从来不要这些花儿粉儿的”( 《红楼梦》第七回) 。然而,大观园里的人最终得走出这个诗性世界,理想人物终究要落入庸众之中。人渴望“诗意地栖居”,却往往只能在琐碎、庸俗的有限生活里浮沉,这难道不是“曹雪芹所见到的人间世的最大的悲剧”[1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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