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石兽》这篇说理短文叙述了三种寻找河中石兽的看法和方法,告诉人们:再深的理论,不能得到实践的证明,就不是真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河中石兽》谈开,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内容请浏览(www.010zaixian.com/wenxue)。
清人纪购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述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寺僧人们要修庙,划船到河中去捞当年沉到河里的庙门前的石兽。原地捞没捞到,又顺流下寻十余里,也没寻到。一学者开导他们说,石兽在河沙中只会越埋越深,而不会顺流而下。众人听了都很折服。但一位老河工闻之却大不以为然。指出,水长期冲击石兽迎水处“啮沙成坎穴”,石必倒掷其中。如是反复,“逐反演流道上奥”。众人照他说的寻去,果然在上游找到了石兽。
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告诉了人们一个物理知识。但如果我们细心,可以发现,故事不仅表现自然界中事物的复杂性,也反映了人们认识事物过程的复杂性。其中,能否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对于进行正确判断是休攸相关的。试想,如果这位老河工根本不知此事,或者他不愿出来讲话,或者是和尚们听不进这位老河工的话,这石兽的去处,恐怕就永远是个谜了。
正是遇到此类教训多了的缘故吧,今天人们对于复杂事物,总结出了一系列必须遵守的认识法则中途径。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例,发达国家就规定有方案可行性论证、公众听证会制度等;依据政务公开原则,其中规定公民有如情权、提案权,辩论权等,恰与前边老河工能够了解有关情况。愿意讲话、可与学者进行辩论三阶段相似。而法律迈进一步规定公民有质询权、弹职权、直至司法起诉权等,负责官员则有说明和答发的义务,必须遵守法定决策程序及违反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等等;如此以制约“和尚”们必须听和能听进意见。这些也仅仅是为确认和保障公民能够无所顾忌地行使表达意见的权利,以达到在填密切查基础上正确进行判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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