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唐·韩愈的《送孟东野序》中有这样一句话:“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不平则鸣由此而来,那么,韩愈的“不平则鸣”在文学上有什么意义呢?
韩愈:不平则鸣
韩愈《送孟东野序》中有一段著名的论断:“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这就是韩愈的“不平则鸣”说。其实韩愈的这一学说与先秦时期的“诗言志”说和汉代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有着密切的一脉承传关系,不同之处在于,“诗言志”强调文学起于人的心灵外化的冲动,这类似于黑格尔所说的小孩子往湖时扔石头的论断,小孩子往湖里扔了一块小石头,看着原本平静的湖水泛起一圈圈的涟漪,他在这种“心灵外化的冲动”中获得了一种满足感。
而“发愤著书”说和“不平则鸣”说则首先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强调作家受社会外在环境的冲击而产生文学创作的动力。“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鸣者也。维天之于时也亦然,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是故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四时之相推,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韩愈这里是从自然的物色变迁与万物的应时而感为切入点,进而讨论作家心志和创作与外在世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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