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在韩国,我很爱看拳击比赛。阿里,是我少年时期最佩服的拳王。
阿里的蝴蝶脚步,特立独行的霸气,不惜被剥夺拳王头衔也坚拒参加越战的信念,使他成为全球拳击迷的偶像。
所以,我从不认为趁他与美国政府争讼期间登上拳王宝座的傅雷瑟(JoeFrazier)是个拳王。也因此,等阿里终于解决了与美国政府的纠纷,在1971年重返拳坛与傅雷瑟交手时,我和所有其他的阿里迷一样,认定他一定可以轻松地解决傅雷瑟,夺回被篡夺的宝座。
不败的阿里,却在那一战,输了。
我对阿里的热爱并没有稍减。但是对个子矮小,像头蛮牛一般永不后退的傅雷瑟,倒也刮目相看。傅雷瑟终于证明了他并不是浪得虚名,的确有拳王的实力。
1973年,傅雷瑟在卫冕战中,遇上了一名年轻的拳手。他的个子比阿里还高,阴沉而狰狞。据说他的战斗力也相当可观,但是,他这次碰上的却是连阿里也要认输的傅雷瑟,不是吗?
然而,钟声一响,傅雷瑟就像个不会打拳的小孩子,被这个高大的年轻人一路打得溃不成军,被击倒六次之后,第二回合就只得认输。
我看着荧幕上傅雷瑟的惨败,不敢置信。
那是我第一次看福尔曼(GeorgeForeman)在擂台上的雄风。
我和全世界亿万拳击迷一样,相信一个新时代来临了。32岁的阿里,29岁的傅雷瑟,俱往矣。25岁的福尔曼,以他38战38胜,并且其中35胜都是击倒胜的威力,短时间内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之抗衡。
福尔曼的确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接下来向他挑战的人,能在三个回合里不被击倒,就算是一个好成绩了。
这段时间,阿里则继续滑落,又输给一名名不见经传的拳手,再添一笔败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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