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上高一时,我第一次见到阿艺是在我们学校文化艺术节的舞台上,他唱了一首陶喆的《寂寞的季节》。原本是一首安安静静的歌曲,但在开场时他却加上了一段极不协调的机械舞,我在后台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唱了没两句就开始跑调,要知道,我的节目就在他之后,我要唱的是潘玮柏的一首快歌。他把慢歌折腾成了快歌,我是不是也要把快歌演绎成“蜗牛爬”?我实在对他没什么好感。
那天晚上,我在校门口等一起回家的同学,阿艺从车棚里骑车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笑着打招呼说:“你的歌唱得不错,就是动作太僵硬了。”说完,他飞快地蹬着车子闪人了。
嗯?这话从何而来?我立刻骑上车子去追他。在街角,我用车子别住他问:“你的话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歌和身体动作不协调……”他扬着脸说。原来,他第一次见我,也是十分不顺眼。
平常就喜欢唱歌的我,歌声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据他所说,我的动作十分招人厌,至少招他讨厌——当时,我右手插在屁兜儿里,左手不停地在胸前打着节奏,小拇指上还戴着一个闪闪的尾戒。
两人互“夸”了半天之后,我们勉强下了一个让彼此都可以接受,而且都很给自己长脸的结论:都怪那时太青涩。
我们就这样“不打不相识”,敲破了彼此间陌生的隔膜。之后,每次在学校遇到,我们就会打个招呼。慢慢地,两人的话也越来越多,后来就演变成一起回家,成了朋友。
所以说,造化弄人,或者用更流行点的话讲,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
篇二
高考前夕,大家的神经绷得很紧,几近崩溃,所有的人都像是一只被压抑许久的狮子,随时都会爆发。我当然也无法置身事外。那段时间,我就像是吃了火药一样,因为一点小事都会和阿艺翻脸吵架。我们的兄弟情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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