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时,林语堂说长大后要当作家,他偷偷写了一本教科书,一页是课文,隔一页是插图,后来被大姐发现了,全家的兄弟姐妹都能背诵其中的一首诗:“人自高,终必败;持战甲,靠弓矢。而不知,他人强;他人力,千百倍。”
林语堂热爱运动,擅长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他曾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圣约翰大学该项运动的学校纪录;曾任校划船队的队长;一度对棒球兴趣浓厚,一有空闲,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一起练球,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不久他就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能接住。在大二的结业典礼上,林语堂先后四次走上领奖台,其中三次是个人得奖,剩下一次是以讲演队队长身份领取获胜的银杯,轰动一时。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一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系领带称做“狗领”。
叶灵凤回忆,林语堂办《论语》,每期都要由出版社时代公司带着稿费和编辑费去,他才给稿件。当时林语堂住在吉斯菲尔路的一栋洋房内,门口立着写有“内有恶狗”的木牌子,时代公司的职员恨他的态度过于“狂犬”,曾提议替他在木牌上续两句:“认钱不认人,见访诸君莫怪。”
林太乙上小学时,学校的'英文教材《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都是林语堂编写的。高年级的男生一旦英文考试不及格,就于课间休息时间围着林太乙,跺着脚指着林太乙骂道:“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
上世纪30年代在美国,由于版税丰厚,林家生活优渥。1939年,林语堂的收入为43000美元,开销为17500美元,年底,他为廖翠凤买了一枚价值1000美元的3。38克拉的钻石戒指。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遇到难题时,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资料,因不便使用自己名字,便用了女儿替他取的一个名字:“林语珠女士”。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稿费充作葬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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