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剁哥单纯的只是我的同学,我们没有任何交集,也从未想过有任何交集,他叛逆多动,我默默无闻,同窗近两载,于他,我没有任何存在感。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以前是同学吗?有时候有些东西是无法预知,就像十年后,他变成了我的老公。
曾经的三草爱情箴言: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没想到十年后,我居然吃了窝边草,很神奇的是,这窝边草还自我保护良好,等着我来吃。
再次认识他,是在2015年夏天,太阳毒辣,我穿着白褂红裤,横跨自行车,一副女汉子的形象,全无矜持,他背身向我,我吆喝一声,没想到那个转身就是一辈子:一辈子都面对着我!那时的我,忘记了毒辣的太阳,忘记一身燥热,只记得那张淌满汗水似曾相识的脸,当时我心里的想法只有一个:原来我老公是长这样啊。
2005年,初到高一(1)班,我弱懦且自卑,每天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课,下课就对着窗外发呆,周边前后两桌的同学知道我,其他的同学只隐隐约约有印象,但是,剁哥是属于那种完全不知道的,他每天忙着捣蛋,哪里热闹就往哪里蹭,恰好,那时的热闹与我无关,所以他也与我无关。时过一年,我们再次被分到一个班,高三(14)班,他依然喜欢热闹,而我已经不排斥热闹,可是,他依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也许,所有的'无视只为了那惊鸿一瞥。
2008年,我们高中毕业,我只身来到荆州,我知道所有这边的老乡,包括同学,可是我偏偏不知道他也在,所有的校区,我都逛遍,唯独很少去他们南校区,那时的他,忙着三国杀,英雄联盟,不亦乐乎,上大学后,我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那时的我,张扬跋扈,忙着初恋,接着忙再恋,也是不亦乐乎。
这七年来,貌似如影随形,其实形同陌路。
2012年,我在深圳,他在江苏。毕业后,我斩断情丝,磨刀霍霍向深圳,他在江苏默默无闻,在深圳三年,我褪去我的稚嫩,蜕变成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领,注重细节,注重气质与修养,与之前的我完全不同,我开始发光发亮,身边不乏追求者,可是,那些对我而言,都是将就,我理想中的应该是身骑白马,风度翩翩,轻轻的来到我的身旁,对我说一声:久等了。可是剁哥,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他是身骑黑马,满头大汗。尽管如此,可他就是我的刚好,有些人说不上哪里好,可就是谁也替代不了。
我们在一起什么都是刚刚,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瞻前顾后,我负责调皮捣蛋,他负责洗耳恭听,我负责滔滔不绝。……
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有:当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你会原谅之前所有的不可原谅。现在我明白了,遇到他,我花光了所有的幸运,我现在感觉每天的阳光是温暖,花是只开不谢的,遇到的每个人都是笑逐颜开的,原来这就是幸福。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十年之后,我是你老婆。
现在我们的猴宝宝即将出世,我要告诉我的猴子:你有一个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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