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离家的时候十三岁,小学刚毕业。
跟村子里所有孩子一样,十三岁理所当然就是大人了。
虽然毕业典礼领的是县长奖,一样,把奖品留给弟妹,第二天带着小小的包袱(里头是两套新的内衣裤,一件新的卡其短裤,是妈妈昨天晚上特地去瑞芳买的。要说是毕业成绩优异的奖赏,或者,成年的礼物,也行。)就跟着陌生的叔叔走下山坐火车到城市当学徒去了。
临走没有人送行。爸爸、妈妈工作去了,爸爸六点多就进矿坑了,妈妈七点去洗煤场,家里剩下弟弟、妹妹,一个背一个,总共四个。
小孩离家前跟弟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字典要找一张纸包起来,不然书皮很快就会破掉,知道吗?
字典是昨天刚拿到的奖品之一,另外是一支钢笔。
钢笔他带着,就别在白上衣的口袋上。
此后几年,小孩用到钢笔的机会很少,前几年每天几乎都是起早睡晚,每天像陀螺一样,被老板、老板娘、老板的妈妈、老板的小孩,以及大大小小的师傅们叫来叫去、骂来骂去、打来打去......当然,还有必须要做的工作,以及,自己还要偷空学习如何操控工作机器。
三年多之后,他升了师傅。才十七岁,却已经是家里真正的.家长,因为一家人的生活所需最大的部分靠的几乎就是他的收入。
十九岁那年,他恋爱了,爱上工厂隔壁一个念北二女的女生。
第一次要写情书的时候,发现当年那支县长钢笔的墨水管早已干涸,而且黏在一起,根本无法吸水。
他买了原子笔,用两个晚上打草稿,然后把信拿给女生。
女生竟然回信了,说愿意和他交朋友,并且赞美他的字好看,信也写得好。
女生不知道他曾经得过好多次作文比赛以及书法比赛第一名,当然不知道小学毕业时,他拿的是县长奖。
但,也就是那一年,他的右手被冲床轧到,整个手掌只剩下一根大姆指。
当天冲床撞击、以及剧痛的惨叫汇集而成的巨响,仿佛也成了他奋发飞扬的生命紧急煞车声,之后,仿佛一切都停顿了。
学了六年的技术,停了。
从五十块开始一直升到一千五百块的薪水,停了。
写了十七封的情书,停了。
出院之后,他回山上老家休养。
带回来一个小小的旅行袋,以及一床棉被。
旅行袋里装的是内衣裤、以及几套外出服、以及十几封女孩给他的信。
什么都停了。似乎连时间也停了。
他每天重复看着女孩给他的信。
妹妹问说:「怎不再写信给人家呢?」
他说:「我会再写啊!但,总要等到我学会怎么用左手写字,而且,写得跟用右手一样好看的时候......」
女孩也许等不到他的信,或是其它原因,有一天竟然坐火车,然后又走了将近两小时的山路来找他。
女孩细致、美好的模样让村子里的妈妈们惊讶到几乎反而成了客人,除了傻笑之外,不知如何应对。
厨房里,妈妈煮着冬粉鸭蛋汤要请女孩吃,孩子帮妈妈往灶里添煤,妈妈忽然一掩脸闷声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跟孩子说:「人家是好命的人,咱不要害人家。」
孩子说:「我知道!」
那天黄昏之前,孩子陪女孩下山去搭火车,从此,就没再回来了。
曾经在山路上遇到他们的人说,两个人走得很慢,好象很舍不得把路一下就走完的样子。
女孩回家了。
男孩四天后才被人家找到,他在离山路稍远的杂木林里用树藤结束自己十九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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