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说得不合时宜,但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本月8日,是诗人顾城逝世二十周年。据说,纪念活动非常隆重和热闹。不仅有关顾城的首部纪录片《流亡的故城——纪念顾城二十周年》上演,而且作为顾城生前密友的一位诗人,在他主编的《今天》杂志推出“纪念刊”,邀请九位朋友、诗人、作家、学者、译者写下九篇纪念文字。其中一位女诗人写到顾城在新西兰的生活以及最后的悲剧,直言到今天,“这块伤疤挖掘起来还是疼痛不已。结局永远无法挽回无法遗忘。只有谢烨有权宽恕。我深信,她已经宽恕过了”。
但是,谢烨有权宽恕顾城这个所谓的“天才诗人”、“童话诗人”吗?我认为,她不会宽恕,也无权宽恕。即便她宽恕了,社会上一切有正义感的人能宽恕吗?
文艺(包括文学、影视、网络、书画、舞台等人文艺术)重视情感的重要性,但不是情感至上主义。如果片面地突出文学艺术家的个体情感,使之任意泛滥、恶性膨胀,也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恶果。诗人的情感够丰富了吧,古今中外为情而活,甚至为情而死的诗人,不在少数,因此诗人自杀的消息时有所闻。人们为诗人的自杀,掬一把同情之泪的同时,沉痛哀悼,隆重纪念,这是应该的。倘若有的诗人自杀前穷凶极恶地逞凶,这是理智的匮乏,道德的沦丧,情感的亵渎,那就是无良诗人,不值得同情了。在我看来,无良诗人即便自杀了,不必可惜和阿谀,不必哀悼和纪念,而要毫不留情地谴责之鞭笞之,把他丑恶的灵魂逐出我们的“理想国”。对顾城这样的诗人,就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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