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二三月间,当那一树树杏花绽蕾欲放或是纷纷盛开之时,一些迁客骚人文士博学者,难免会想到杜牧的《杏花村》一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诗中的杏花村在何处呢?数百年来,众说纷坛;近数年来,争论尤烈。
一说在山西省汾阳县,近年来报刊杂志上首先提出此说,理由是相传自南北朝以来,汾阳即以产酒着名,汾酒享有“甘泉佳酿”之誉;天下杏花村之多难以胜数,而有这般名酒的杏花村确实独在汾阳。但缪钺编着的《杜牧年谱》(载浙江大学文学院集刊第一、二两集)中,关于杜牧的平生事迹、每年行动,历历可考,却没有他到过并州(唐代并州相当今山西阳曲以南、文水以北的汾水中游地区。开元中改为太原府)和边塞的记载。所以,杜牧“借问”酒家,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就不可能在山西省的汾阳县了。
二说在安徽贵池县城西。理由是杜牧在会昌四年(844 年)九月由黄州刺史迁池州刺史(唐池州治所秋浦县,今安徽贵池),会昌六年九月又迁睦州刺史,在池州整整两年;并且贵池县城西有杏花村,素产名酒。所以清人郎遂写了《贵池县杏花村志》,将杜诗《杏花村》收入;后来《江南通志》亦将该诗收入,并言杜牧诗中的杏花村在贵池。这个理由较山西汾阳县说法充分。但细细体味杜牧《杏花村》诗,疑窦也便接连而来:一是假如杜牧是在赴池州做官的路上,即会昌四年九月作此诗,离清明时节尚远,何以会提及路上的断魂之人呢?二是假如杜牧是在池州为官时所写,从会昌四年九月至第二年的清明时节,近半年之久,这位嗜酒的大诗人,难道不知城西数里的杏花村有好酒卖吗?焉有向牧童“借问”之理呢?三是社牧在贵池为官,要吃杏花村酒,自有当差的服侍,怎会兀自寻觅酒店?因此,贵池说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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