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长恨歌》既非爱情诗,也不是讽喻诗,而是一首承载着诗人满腔中兴热望的怀古咏史诗。有以下六点理由可供商榷。
第一,《长恨歌》不是爱情诗。
《长恨歌传》云:“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乐天(祖籍太原)自校书郎尉于周至,鸿与琅琊王王质夫家于是邑。暇日相携游仙游寺,话及此事(指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相与感叹。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曰:‘夫稀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
首先,如果《长恨歌》是抒发诗人爱情失意,又何须陈王二人嘱咐,那岂不失之真诚。
其次,当时正值永贞内禅、宪宗即位、顺宗猝死,宫廷嬗变当是热门话题。三位青年才俊聚在一起不谈政治却说风月,不合情理;提到唐玄宗不感叹顺宗谦和懦弱却说李杨爱情,亦不合情理。况且,白居易的一生是以元和十年(815)的江州之贬为人生的分水岭。此前他“志在兼济”,此后则“独善其身”。也就是说他当时正是“志在兼济”。初入仕途,诗人政治理想追求的是大唐帝国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但在险恶的政治斗争中贵为九五至尊的顺宗尚不得免祸,谁又敢用诗文对朝政评头论足?更何况白居易始罢校书郎,谪周至尉。所以,我们可以大胆的说,《长恨歌传》的篇末议论是辩白避祸之辞,长恨歌与传都是托风月之事说政治之实。
再次,白居易自评《长恨歌》曰:“一篇《长恨》有风情”。显然将之比于《诗经》“国风”,说这篇作品有风人之情,反映百姓风情,而非帝妃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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